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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修造码头后平台建设项目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4-08-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了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修造码头后平台建设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修造码头后平台建设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崇明岛南侧,上海船厂生产基地,青草沙水库对岸。用海内容包括码头后平台。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船舶工业用海”,用海面积为0.9408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33年

  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修造码头后平台建设项目

宗海界址点坐标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1°30′00″E)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31°33′13.460″

121°32′02.531″

4

31°33′11.607″

121°32′06.671″

2

31°33′11.534″

121°32′06.464″

5

31°33′13.630″

121°32′08.026″

3

31°33′11.567″

121°32′06.484″

6

31°33′15.615″

121°32′03.977″

码头后平台(1-6-…-1)用海面积0.9408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