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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水域部分)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4-05-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了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水域部分)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水域部分)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临港产业区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杭州湾北岸,芦潮港车客渡码头与大电气专用码头之间水域,以及已建的临港一期工程西侧水域。用海内容包括引桥一座及码头一座。本项目于2022年9月获得用海批复,新申请用海面积较已批复用海面积多出0.0534公顷。本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航运用海”,用海面积为58.0539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蓄水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50年

 

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水域部分)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1°30′00"E)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30°49'51.281"

121°49'20.343"

9

30°50'13.434"

121°49'46.085"

2

30°49'51.190"

121°49'53.072"

10

30°50'13.417"

121°49'46.085"

3

30°49'57.522"

121°49'53.100"

11

30°50'13.431"

121°49'45.415"

4

30°49'57.533"

121°49'50.177"

12

30°50'12.285"

121°49'45.402"

5

30°50'10.259"

121°49'50.241"

13

30°50'12.353"

121°49'21.066"

6

30°50'43.022"

121°49'50.406"

14

30°50'10.406"

121°49'20.749"

7

30°50'43.023"

121°49'48.364"

15

30°50'08.296"

121°49'20.406"

8

30°50'13.428"

121°49'48.364"

 

 

 

码头、栈桥(12-5-6-…-11-12)用海面积9.9227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

港池(1-2-3-4-5-12-13-1)用海面积48.0778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60

传真:321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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