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的公告

信息明细属性

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和水利部相关要求,现将上海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公告如下:

行政区域

河长

职务

人民政府责任人

职务

主管部门责任人

职务

现场监管责任人

职务

行政执法责任人

职务

上海市

张小宏

副市长

张小宏

副市长

阮仁良

市水务局

副局长

胡险峰

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孟明群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总队长

上海市

浦东新区

吴金城

区委副书记、区长

余颖

副区长

刘贵平/邓志华

区水务局副局长/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波

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石海峰

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水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上海市

宝山区

邓小冬

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朱众伟

副区长

蒋平

区水务局

级调研员

蔡益

海洋堤闸管理事务中心所长

须玉明

区水务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上海市

崇明区

李峻

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秩通

副区长

王斌

区水务局

副局长

袁忠于

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袁忠于

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