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嫩江河水闸及河道建设工程的用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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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了嫩江河水闸及河道建设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嫩江河水闸及河道建设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高东镇规划嫩江河入长江河口处。项目用海内容为:导流堤、护底及施工临时围堰。本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0.3280公顷。其中,导流堤(海漫段导流堤)用海面积0.1228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非透水构筑物用海”;护底(海漫段及连接段护底)用海面积0.2052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临时围堰用海面积0.2701公顷,用海方式为“围海”中的“港池、蓄水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工程主体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施工期临时工程申请用海期限为2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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