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年)
信息明细属性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是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运行的重要保障。为加快构建与“卓越的全球城市”相适应、功能更加完善的污水污泥治理系统,市水务局与市规划资源局联合组织编制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17-2035 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上海市域行政辖区,陆域面积6833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和标准
(一)规划目标
按照上海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至2035年,全面实现城乡污水管网全覆盖、点源污染全收集全处理、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水泥气同治,构建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发展规律的标准领先、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环境友好、智慧高效的水环境治理体系。
(二)规划标准
污水、污泥、臭气处理均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排放标准要求,并满足同期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合流制排水系统11毫米、分流制排水系统5毫米。区域污水处理厂应满足1.5倍日均污水量稳定达标的要求,并按此进行用地控制。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规模为1.2倍日均污泥量。
三、规划方案
(一)总体方案
规划在延续石洞口、竹园、白龙港、杭州湾沿岸、嘉定及黄浦江上游、崇明三岛六大区域分片处理格局的基础上,提出“5010”的总体布局,即规划约5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10座污泥处理厂。其中,石洞口、竹园、白龙港和杭州湾沿岸四大区域以集中处理为主,规划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5座污泥处理厂;嘉定及黄浦江上游、崇明三岛区域采用属地化相对分散处理,规划3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5座污泥处理厂。
(二)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布局
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按照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污水采用集中处理的方式,郊区污水采用属地化相对分散处理的方式,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或就地处理。
根据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规划污水量分布、规划人口及产业结构布局、区域地理位置等综合因素,全市污水处理系统规划格局按照石洞口、竹园、白龙港、杭州湾沿岸、嘉定及黄浦江上游、崇明三岛六大区域分片处理。
1.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污水区域
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涉及石洞口、竹园和白龙港三个污水区域。规划扩建白龙港污水处理厂,近期进行提标改造。规划新建泰和污水处理厂、虹桥污水处理厂、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和白龙港第二污水处理厂。规划预留建设宝钢污水处理厂用地。规划对现状中小型污水处理厂逐步整合归并,对天山、桃浦、曲阳、龙华、长桥和泗塘6座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天山等6厂”)进行功能调整,规划用于初期雨水调蓄和雨水系统提标,并为周边雨水系统提标预留用地。规划保留东区污水处理厂现有部分处理设施用于展示。
2.郊区污水区域
郊区包括杭州湾沿岸、嘉定及黄浦江上游和崇明三岛三个污水区域,涉及嘉定、青浦、松江、金山、奉贤、浦东(南片)以及崇明七区。根据上海2035总规,郊区新城和新市镇将作为承载新增人口的重要空间载体,为弹性应对服务人口增量,规划各区域污水设施规模在污水量预测的基础上做一定预留;此外,考虑污水旱流峰值和初期雨水处理,区域污水处理厂应满足1.5倍日均污水量稳定达标的要求,并按此进行用地控制。郊区各区污水处理格局,可结合各区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布局适当调整。
(1)杭州湾沿岸区域:涉及浦东新区南片(原南汇)以及奉贤区,区域规划沿续现状以集中为主的污水处理格局。
浦东新区南片规划服务范围包括浦东中部、南部区域、南汇新城,以及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园区,区域规划形成“二片、二厂”的污水处理格局。
奉贤区片规划服务范围为奉贤区(除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园区),区域规划形成“二片、二厂”的污水处理格局。
(2)嘉定及黄浦江上游区域:涉及嘉定区(除真新和江桥部分区域)、青浦区(除徐泾东部区域)、松江区和金山区,区域规划采用属地化相对分散处理格局。
嘉定区片规划服务范围为除真新、江桥部分区域外的嘉定区,区域规划形成“四片、四厂”的污水处理格局。
青浦区片规划服务范围为除徐泾东部区域以外的青浦区,区域规划形成“七片、十厂”的污水处理格局。
松江区片规划服务范围为松江区,区域规划形成“五片、七厂”的污水处理格局。
金山区片规划服务范围为金山区,区域规划形成“五片、八厂”的污水处理格局。
(3)崇明三岛区域:包括崇明岛、长兴岛和横沙岛。区域规划采用属地化相对分散处理,规划形成“七片、九厂”的污水处理格局。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结合乡村规划,综合考虑乡村位置、乡村及周边污水设施现状、高程条件、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容量等因素,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和就地处理两种模式。
4.面源污染治理
主城区以“工程净化”为主。结合城市建设和更新,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截流调蓄设施,初期雨水收集后分别经外排输送干线至末端处理达标后排放。
其它地区以“自然净化”为主。针对强排系统,在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的同时,结合区域建设和城镇更新,按新标准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截流和调蓄设施,初期雨水纳入污水输送总管,至末端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针对自排地区,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蓄渗滞净用排,有效降低径流污染。
对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等有臭气产生的排水设施,规划对臭气源加盖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5.系统安全保障
规划在污水排放系统间设置连通管,实现污水流量调配和事故时跨区域输送,提高污水系统安全。
6.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为满足《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中提出的对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情况,规划污水再生利用主要在生态景观用水、市政杂用水、污水处理厂内部用水以及工业用水等领域。
(三)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布局
1.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方案
在污水处理系统的六大区域分片处理布局的基础上,污泥处理处置以“主城区及周边地区集中处理、郊区属地化集中处理”为原则进行规划布局。
主城区及周边地区三大污水区域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方式以独立焚烧为主、协同焚烧为辅,处理后的污泥建材利用或统筹利用。
郊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方式以干化焚烧或协同焚烧为主、好氧发酵后土地利用为辅、卫生填埋作为应急保障。干化焚烧或协同焚烧处理后的污泥建材利用或统筹利用;对于泥质良好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污泥可采用好氧发酵后土地利用的处理处置方式,实现有机物还田。
2.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方案
通沟污泥规划采用预处理+回收利用联合处理的方式。通沟污泥处理站优先考虑功能调整的污水厂用地、雨污水泵站及现有通沟污泥码头或堆场等,用地尽量与垃圾中转站合建。
3.其他污泥处理处置方案
沉砂池沉砂、泵站栅渣较接近生活垃圾,规划布局宜与生活垃圾处理布局统筹考虑,泥经浓缩脱水后与城市生活垃圾一道处理处置。
4.污泥处理应急保障
在老港综合处理场控制用地用于中心城飞灰、灰渣填埋以及中心城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应急填埋处置。
(四)实施策略及实施计划
近中期,加快推进完成“水十条”、水务“十三五”规划项目和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天山等6厂功能调整等苏四期项目;加快推进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合流污水一期干线复线工程、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郊区污泥处理厂等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远期,进一步推进初期雨水治理,择机建设白龙港第二污水处理厂;结合新城、新市镇建设,实施污水、污泥处理厂新建和扩建工程。
四、附图
附图 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布局图(2017-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