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规划
信息明细属性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规划
上海市水务局
2016年4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等文件精神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要求,上海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规划》,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
苏州河属平原感潮河流,贯穿上海市中心城区。沿线地区人口密集,对防汛安全和生态环境要求极高,该地区总计涉及市政雨水排水系统共有25个。
1.已建排水系统标准偏低,抵御超标准降雨能力弱。
苏州河沿线地区排水系统目前基本采用1年一遇标准,与国家新要求及国际发达城市水平相比,标准偏低,抵御超标准降雨的能力偏弱。
2.初期雨水污染问题突出,制约区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苏州河沿线区域大部分为合流制,其截流倍数偏低。由此产生的初期雨水污染对水环境持续改善构成威胁。
规划构建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安全可靠的苏州河沿岸排水系统。
1、排水防涝目标
苏州河沿线排水系统设计标准达到5年一遇(1h)。
2、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目标
苏州河沿线区域初期雨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坚持统筹协调、全面规划;坚持安全为先、兼顾环境;坚持高效利用、合理运行。
三、规划方案
规划在调研苏州河地区现状和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水力模型评估地区排水防涝能力和存在问题,按照提标控污的总体目标,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形成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工程规划方案。
工程服务于苏州河沿线25个排水系统,涉及长宁、普陀、静安、黄浦等四区。规划将上述25个排水系统归并于8个分区,通过设置二三级管道,将8个分区的雨水汇入苏州河下敷设的一级深层调蓄隧道,错峰纳入合流污水总管,至竹园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后排放长江,实现深层调蓄管道与浅层已建排水系统的功能融合,兼顾地区排水防涝系统提标和初期雨水污染治理的双重目标。

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走向及服务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