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通沟污泥处理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18455

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宝山区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规划行业审核的请示》(宝水务〔2018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及规划研究对象

同意本次《宝山区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覆盖宝山全区,总面积约365.3平方公里。规划研究对象为城市排水管道通沟污泥。

二、关于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目标。近期2020年,宝山区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城镇化地区全覆盖,城镇化地区通沟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远期2035年,宝山区通沟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三、关于规划污泥量测算

原则同意《规划》按照管道产泥量11.5立方米/公里进行测算,规划2035年宝山区通沟污泥全年产量近6万立方米(以85%含水率计,下同),日产泥量约238立方米。

四、关于通沟污泥处理处置方案

原则同意宝山区通沟污泥采用预处理+回收利用联合处理的处理工艺。分离产物按照粒径分类处置,可回用的固体产物作为市政路基材料等;粒径介于0.210mm之间的无机砂砾可用于市政路基材料等低档建材100%资源化回用;少量有机污泥、不能回用的无机砂、粒径大于10mm的粗大物料与市政生活垃圾统一填埋处置;冲洗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厂处理。

同意《规划》按照每个处理站服务面积不大于200平方公里、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优先结合现状排水设施等选址原则进行选址安排。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湄浦、练祁2个通沟污泥处理站选址。

五、下一步实施要求

请你局抓紧加强与区规土局、城投水务集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落实通沟污泥处理站用地控制,抓紧开展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尽早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8524

抄送:市排水处、市水务规划院、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市排水

公司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5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