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新城(南苑地区)除涝规划修编》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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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16568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新城(南苑地区)除涝规划修编》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嘉定新城(南苑地区)除涝修编规划>的请示》(嘉水务〔201661号)及《嘉定新城(南苑地区)除涝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审核意见通知如下:

一、已建的南苑圩区北侧地区以规划保留为主,难以通过抬高地势或改变自流排水模式等方式,解决因地势低洼、排水不畅而造成的易淹易涝问题。为有效解决南苑地区西至胜辛路,北至练祁河-嘉定城河范围内的防汛除涝问题,对原规划进行修编十分必要。

二、原则同意《规划修编》提出的在已建的南苑圩区北侧扩建南苑圩区,将圩区面积由3.16平方公里扩建至4.33平方公里,扩建后圩区具体范围为:东至沪宜公路-民乐路-裕民路-叶城路-沪宜公路,南至回城南路,西至胜辛路,北至练祁河-嘉定城河。圩区规划河面率为5.36%,建圩范围内规划设置“2条一级支河,5条二级支河”及相应(泵)闸,已建的赵泾泵闸予以保留。具体河道、(泵)闸规模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规划修编》提出的区域除涝按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09毫米不受涝,采用1963年雨型及相应潮型为规划设计标准。河道规划最高除涝水位为3.87米(上海吴淞零点,下同);圩区内河道规划最高除涝水位为3.2米,预降水位为2.0米。

四、原则同意《规划修编》提出的规划范围内雨水采用圩区排水模式,并应控制好圩内地面标高和圩外地面标高的建设要求。如因实施过程中室外建筑地坪高程不能满足竖向安全标高要求,应重新研究水系方案或调整排水模式,确保雨水排水的畅通和安全。

五、原则同意《规划修编》提出的圩区(泵)闸调度方案,即常规调度期间,规划范围内所有闸门开启,和嘉宝北片融为一体;在暴雨预警时,相关(泵)闸按照应对不同降雨条件的响应调度方式实施四级防汛预警响应。

六、建议依据嘉定新城(南苑地区)的规划定位,进一步优化河道断面和结构设计,以充分体现自然生态的特色。

七、为进一步保证地区排水安全,请抓紧同步开展地区雨水管网改造完善工作。

八、关于规划实施管理要求

(一)请你局进一步细化河道蓝线选线、泵闸(含管理区)选址,按程序尽快划示本规划确定的河道蓝线,明确泵闸用地范围,并抓紧开展用地控制。

(二)请你局尽快组织圩区(泵)闸及圩内河道工程的实施,在圩区泵站出水处应加强外河护岸的衬砌,防止对河道护岸的冲刷。同时,请你局加强指导,同步推进圩区内部雨水排水管网改造工作,以发挥圩区除涝效果的综合功能。

(三)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请你局在方案实施中督促相关建设单位落实。

(四)河道填堵审批为行政审批事项,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凡涉及现有河道填堵的,请你局告知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填堵河道的审批”行政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填堵河道。

特此通知。

附件: 1.规划河道要素表、规划(泵)闸规模表

2.市水务局科技委咨询评估中心《嘉定新城(南苑

地区)除涝规划修编》咨询评估报告

AB9201020-2016-042.pdf


上海市水务局

201654

抄送:市规土局,嘉定区规土局,嘉定工业区管委会,市水利管理处,

市水务规划院。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654日印发

附件

规划河道要素表

河道等级

序号

河道名称

起讫位置

河道长度(m

规划控制河道断面要素(m

备注

河底宽度

河底高程

河口宽度

两侧陆域各控制宽度

一级支河

1

赵泾

练祁河-圩区南边界

2278

5.5

-0.5

22-28

6

圩内河道

2

何门河

安泾-嘉定城河

1886

13.5

-0.5

36

6

圩内河道

二级支河

3

马浜

安泾-赵泾

953

4

0.0

24

6

圩内河道

4

南苑泾

赵泾-沪宜公路

1337

4

0.0

24

6

圩内河道

5

牛肠河

何门河-南苑泾

797

4

0.0

24

6

圩内河道

6

陈家浜

练祁河-赵泾

1258

4

0.0

24

6

圩内河道

7

船厂河

赵泾-嘉定城河

329

4

0.0

22

6

圩内河道

备注:表中高程均为上海吴淞零点高程。

规划(泵)闸规模

序号

泵闸名称

水闸宽度(m

泵站流量(m3/s

备注

1

赵泾北泵闸

6

5

2

赵泾南泵闸

6

5

3

何门河西闸

4

4

牛肠河涵闸

2×2

5

马浜水闸

4

6

赵泾泵闸

5

4

7

陈家浜泵闸

5

3

8

船厂河水闸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