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沪水务(海洋)〔2016〕58号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转发《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预算单位: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档案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16〕25号)
沪水务(海洋)〔2016〕58号附件.pdf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6年5月4日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