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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6-01-08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5年全面完成本市法治政府“十四五”实施纲要、规划目标的收官之,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市水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聚焦依法治水管海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创新突破,努力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水务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深化水务海洋立法工作,健全保障法规体系

完成《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工作。根据立法工作计划,成立立法领导小组,明确四方工作机制,组织立法调研座谈会、工作推进会,开展意见征询,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该条例于9月25日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1月1日起施行。完成《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重点对海塘建设、维修和养护机制、海塘分类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完善。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精简地方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提升政府效能,该办法于2月17日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公布实施。持续开展《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和《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修订调研工作。废止《关于本市滩涂有偿使用若干意见》,制定《上海市供水调度管理细则》《上海市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水务行业城镇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规定(试行)》《上海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审批管理办法》等10部规范性文件。目前,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完成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为依法治水管海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严格依法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化管理,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今年,共组织开展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个,局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个,其中2个市级决策事项、4个局级决策事项已完成,下半年调增1项正在推进中,预计年内完成。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流程,邀请行业专家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审议,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深化决策咨询课题研究,今年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水务海洋专项课题8项,为决策制定、实践指导和工作谋划提供理论依据。

优化全流程政策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满意度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印发《2025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66项工作任务,依法依规推进政策公文和行政许可信息主动公开。修订《上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优化内部办理流程,新增疑难件会商机制,提答复精准度,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件水平。同步开展制度宣贯培训,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开展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比。深入推进政府开放活动,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聚焦“世行对标改革”“优化惠企政策”“优化涉企检查”“基层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开展“上门服务便民利企,排水许可应办尽办”“饮品新政优营商,政务服务惠企行”等18场具有水务海洋特色的政府开放活动及3场线上宣传活动,公众参与人数达6000余人,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四)实施许可清单化管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开展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对照权责清单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确保行政权力事项与权责清单的衔接一致。推进业务系统改造和“一网通办”接入工作,完成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中心城区排水许可审批权限下放事宜,印发《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向中心城区水务部门下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的通知》,明确下放时间范围等要素,下放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餐饮(饮品类)排水许可简化办理改革工作,印发《关于向全市饮品类(无现场制作餐食)排水户全面推行排水许可简化办理方案的通知》,向本市所有饮品类(无现场制作餐食)排水户推广“一表一承诺”排水许可简化办理模式,减轻企业负担。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制定事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及告知承诺书样例,并进行系统优化,完成信用核查标准接入,实现批后核查结果回传功能。完成2025年520高频许可事项核对调整标记工作,确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3个行政许可事项,成立520高频许可事项深化智慧好办工作专班,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处等部门工作对接,推动智慧好办功能上线。围绕打造021帮办服务体系要求,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事项,开通线上人工帮办,做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等高频许可事项线上人工帮办的每日签录、签出、1分钟内及时响应和一般问题解答,做好线下办不成事反映诉求接收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企业群众和帮办人员的意见建议。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巩固供排水接入改革成果

对标世界银行B-R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对照营商环境宣介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稳步推进各项宣传任务,开展专家调查问卷数据核验。今年4月,世界银行公布的中国企业调查结果公开数据中,对本市供排水接入改革举措高度认可,建筑许可、供水等领域达到全球先进水平。持续优化水务营商环境,深化本市供排水接入改革,印发《深化对标改革 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优化供排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出台本市供排水接入改革8.0版举措。立足企业需求和可感可及,提出七大举措工作任务,并落实具体责任部门。通过一图读懂的形式在上海水务海洋公众号上线,通过图文图表对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解读,政策指导更加明确,解读重点更具针对性,进一步提升上海供排水等营商环境影响力。积极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实施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优化完善水电气联合报装“一件事”等工作,重构办理流程,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落实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裉节堵点,提升治理质效。完善履职不力党政河长问责制度和履约不力河湖养护单位退出机制,加大河长履职问题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报49个严重问题,对其中6个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印发我市公共水域放生活动适宜区域名录,加强苏州河无序放生管控,未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加强古镇河湖水环境整治,推进“一镇一方案”编制实施,浦东新场古镇、青浦朱家角古镇等古镇水环境提升治理工程基本完成,河湖水体透明度等关键指标明显好转。坚持“以水质论英雄”,联合开展河湖水质监测,1-9月,本市40个国控断面中优于优三类断面39个,比例为97.5%,同比持平。3877条镇管以上河湖优Ⅲ类断面比例达89.1%,比去年同期提升0.3个百分点。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高治水管海执法监管能力

2025年是执法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根据水务海洋执法工作要点,推进落实规范涉企检查工作,印发《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建立检查事项库和对象库,开展分类分级监管研究,配合监管系统建设,以及非现场监管方式应用场景建立等,有效推动涉企行政检查的深入开展。在码头企业防汛安全、海域使用、饮品类排水等领域推出“无感监管”清单,制定发布《水务海洋行业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帮助经营主体进一步依法生产经营、防范法律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管理及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监管工作方案或监管手册,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规范涉及水务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定印发《上海市水务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启动条件和关键环节,细化案件办理流程,有力推动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加强执法监督协同协作,提升水务海洋执法效能

根据《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务海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监督实施方案,以“听、查、抽、问”形式对组团服务、涉企行政检查、执法情况、信息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抽查评查执法案卷20本,全面系统梳理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现的问题,各类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平台梳理的问题,整理成重点线索,形成主要问题清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即查即改。转变以往市区两级执法协同方式,聚焦各区的相关监管对象底数,在管执联动方面,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召开排水执法行业例会,推动局内多部门组团服务和联合执法。在执法协同方面,联合应急、城管、交通、环保等部门共同推进重点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执法工作中,并学习分类分级监管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长三角地区长江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强化水务领域行业监管与执法联动协同机制的通知》《关于2025年度本市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长江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水务领域管执协同机制,提升了综合监管效能。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规定,严格执行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程序,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9月26日,我局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交流“三合一”工作。依法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局分管领导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代表市水务局出庭,并组织市区相关人员旁听和讲评,既出庭又出声,彰显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对群众诉求充分尊重,并勇于接受司法监督,自觉维护司法公信力,有效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依法行政与争议化解的有机统一。规范信访工作,维护权益除隐患解矛盾,深耕为民服务“责任田”。完善局公职律师参与信访矛盾调处制度,统筹公职律师参与局内多项法律事务,包括信访接待16次、研究律师调查令处理、研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准备会和庭审旁听等,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结合群众反映高频问题,年初正式施行《上海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明确供水企业信息公开要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创新方式拓宽普法渠道,增强公众法治参与氛围

统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央媒和本市主流媒体专业优势。局主要领导做客“2025上海民生访谈”和“夏令热线”活动,介绍上海水务海洋工作重点和民生政策。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世界海洋日”等涉水涉海重要节日集聚优势效应,截至目前,全市组织策划社会宣传活动300余项,先后组织媒体专题宣传近40次,媒体报道累计400余篇。加强与中央媒体合作,中央媒体组织报道27次。深化与行业媒体合作,在行业报刊刊登相关报道近30次,其中,专版报道4次。聚焦《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解读材料,持续扩大覆盖面与传播力。以“上海水务有奖举报小程序”为抓手,通过“每日问答”“普法云讲堂”和“积分商城”,激发市民参与水务海洋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法治宣传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开展“跨前宣传、组团服务”依法排水专项行动,从5月起,持续两个月通过“宣传+服务”双轮驱动,推进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整治和排水许可应办尽办,深化排水户长效管理机制。聚焦形势热点和工作重点,联合兄弟执法部门、管理部门、城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水利、供水、排水、长江河道采砂等执法检查和普法宣贯,提前一步、主动指导、精准普法,强化执法与普法同步推进,切实提升执法宣传的成效,体现执法的温度和力度。深化“以案说法”“跟着郭亮去执法”“漫画说法”法宣品牌建设,精准回应公众关切,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走深走实。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对照本市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部署,扎实采取各项措施,基本全面完成并持续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但从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站在水务海洋法治建设应当与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国家战略和本市重大发展战略融合的高度,我局法治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水务海洋地方立法还需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正在推进水法、防洪法等修订工作,本市水务领域的部分地方立法制定时间较早,与国家立法存在不相适应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本市海洋领域地方立法较为薄弱,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急需地方立法保障。

(二)水务海洋监管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面对当前愈发严峻的监管形势,非现场监管方式不成熟,科技对水务海洋监管的支撑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数字赋能监管手段还需进一步探索与创新,信息化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效能仍有潜力可以挖掘。

(三)法治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

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存在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的情况,普法工作人员不稳定、力量不足,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仍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创新形式、提升法治宣传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指导督促、普法对象的需求研究不够,针对性、覆盖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领导带头学法,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风险和破解难题的强大武器,以法治思维的提升为推动水务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要求,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2025年,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0次(预计全年举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不断完善常态化学法机制,修订《局系统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落实列席旁听制度,结合八项规定学习教育和局党组巡察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巡察组列席旁听局属单位党委(总支)中心组学习会4次。加强对局属单位中心组学习办法、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方面的指导,促进各单位理论学习工作更加规范,不断提升学习的质量和成效。坚持以讲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的原则,利用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等研究落实水务海洋法规政策、审议重要法治建设文件、具体行政执法事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的“头雁”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

(二)量化任务指标,进一步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认真对照法治上海建设“三个规划”要求,结合水务海洋法治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2025年度水务海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的法治建设职责分工,明确7项一级任务、23项二级任务、52项具体任务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凝聚强大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地落实。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关心、高位推动,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自查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担任《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参与重要立法全过程,阶段性听取立法工作汇报,协调重点难点问题,参加相关专题调研、分组审议,促使法规顺利出台。在党组会上开展专题述法,通过述法晒“法治账单”,促履职压责任,推动述法工作走深走实。统筹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供排水接入改革、优化水务海洋营商环境等工作,通过自上而下高位推进,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局系统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地。

(三)夯实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

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水务海洋系统法治队伍和人才建设健全法治队伍的培养锻炼机制。抓好初任培训、专业培训、网上培训、执法骨干培训等,开展远程教育培训、执法人员小班化轮训,定期组织案例评析、案卷评查业务研讨,通过印发典型执法案例汇编,组织参加庭审案件旁听、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全市两公律师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局法治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牢牢抓住公职律师作为水务海洋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不断扩充法治“人才池”“先锋队”全面推进公职律师制度,持续扩大“人才池”,原有公职律师11,今年新增8名,形成了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为辅助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通过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审查把关、重要合同审核、信访处置、案件审理复议应诉及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让新老律师在实战中共同成长,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水务海洋法治铁军。

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启动之年,市水务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四大工程”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水务海洋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水务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上海建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全球城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铸魂工程”坚定信念,夯实思想之基

推进水务海洋法治工作,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法治队伍的培养锻炼机制,着力加强法治队伍和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升水务海洋法治建设工作的整体格局和水平。

(二)以“赋能工程”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水务海洋法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行少填少交智能审,持续优化“智慧好办”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程序,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提高出庭应诉覆盖面和应诉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处置信访举报投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以案释法,注重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的水务海洋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密切关注世界银行B-R指标评估进展,结合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要求,出台局优化营商环境供水接入改革9.0版方案。

(三)以“攻坚工程”提质增效,破解难点问题

推进水务海洋法治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水务海洋领域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化执法履职,加大对排水设施保护、河湖管理、供(取)水安全、海域海岛资源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化执法协作机制,构建审管执联动的监管体系,统筹贯通事前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水务海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权责清单梳理、裁量基准修订、案卷抽查评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评议考核制定等方面,加大执法业务研究力度,解决执法难题,突破执法瓶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动态调整涉企水务海洋检查事项库、对象库,探索运用无人机智能巡查、遥感监测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打造新时代规范执法队伍。

(四)以“聚力工程”健全体系,夯实法治责任

推进水务海洋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工作与改革发展统筹推进、整体推动、协同发展,构建便民便企的现代水务海洋管理体系。推进管理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规范河湖长履职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供水、排水、水利和海洋各个行业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完善系统完备的地方水务海洋制度体系,建立法律、规划、政策、标准在治水管海中的协同研究实施机制。及时修订水务海洋管理领域立法,加快推进《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等修订以及海洋管理领域立法工作,继续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努力实现水务海洋地方立法框架更加完备的目标。认真谋划“九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配合国家部委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以来相关成效的集中宣传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生态之城建设等国家战略,做好《上海节约用水条例》宣贯,全面展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