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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5-02-08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化之年,是实现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十四五”实施纲要、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水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以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为指引,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依法治水管海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水务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建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全球城市。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情况

(一)带头尊法守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要求,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论述,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要求,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4年以来,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头,结合今年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借助读书班、每周述学、专题党课等形式,带领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核,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要求,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风险和破解难题的强大武器,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助力推动水务海洋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今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法30余次,通过党委(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水务海洋政策法规和具体行政执法事项30余次。通过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以研带学,研究落实推进水务海洋政策法规、审议重要法治建设文件、具体行政执法事项,党政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专题述法,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风险和破解难题的强大武器,以法治思维的提升推动水务海洋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使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不断健全常态化培训学习机制,将学法用法列入了水务海洋系统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点学习内容,做到初任、提任、调任公务员100%学法,局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学法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参观宪法主题展、法治宣传周,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网络学习平台等方式,不断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二)细化指标任务,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认真对照法治上海建设“三个规划”要求,结合水务海洋法治工作实际,积极主动谋划年度水务海洋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印发《2024年水务海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明确7项一级任务、23项二级任务、52项具体任务,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更好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地落实。局主要领导带头亲自参与重要立法全过程,统筹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供排水接入改革、优化水务海洋营商环境等工作,通过自上而下高位推进,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局系统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地。

进一步压实压紧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推动水务海洋系统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要求作为所有领导班子和全体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指标,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职能的局属单位进行法治建设相关业务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

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水务海洋系统法治队伍和人才建设,进一步健全法治队伍的培养锻炼机制,注重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的培养。加强对执法人才工作的统筹谋划,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考试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持执法证人员参加专业法考试两个100%;抓好初任培训、专业培训、网上培训、执法骨干培训等,开展远程教育培训、执法人员小班化轮训,定期组织案例评析、案卷评查,业务研讨,通过印发典型执法案例汇编,开展联学联建、组织庭审案件旁听、参加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健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做好执法类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建立健全法治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发挥好“师徒带教”平台的关键作用,加速优秀青年法治人才成长步伐,优化专业人才成长路径,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等考试,推进人员岗位交流和锻炼培养,一线执法人员按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轮岗交流,不断提高法治人才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同时,不断扩充法治人才队伍“蓄水池”,全面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现有公职律师11名,充分发挥其在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审查把关、依法处置重大问题、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合同审核、信访应对处置办理、重大案件法制审核、案件办理审理及复议应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2024年度推进水务海洋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水务海洋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水务海洋法规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水务海洋行业实际,推进重点立法任务。制定《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6部,废止《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信用信息修复办法》,推进《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上海市节水条例》前期论证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水务海洋法规体系。完善水务海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机制,建立以合法性、合理性、可执行性、实效性为标准的评估清理标准。目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部,均按要求完成常态化评估。

(二)严格依法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水平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今年组织开展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个、局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个,其中3个局级决策事项已经完成,2个市级决策事项和1个局级决策事项正在推进中,预计年内完成。不断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流程,邀请行业专家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审议,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首次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设立了决策咨询研究水务海洋专项课题5部,为决策制定、实践指导和工作谋划提供理论依据。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满意度

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水务海洋重点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77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任务落实;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助推政策落地见效,加强政策精细化解读,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全面实现阅办联动;加大文件“应归尽归”力度,完成我局“营商环境”“惠企政策”主题文件推送至集成式发布政策库46件。在局门户网站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专栏,集中发布营商环境政策文件。深入推进政府开放活动,8月政府开放月期间,围绕“民心工程、实事项目”“为民办事”主题,结合供水保障、河湖治理、防汛排水、海洋保护等水务海洋重点工作,线上线下共开展了20场政府开放活动,公众参与人数达6000余人,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并开展了优秀政府开放活动评选工作。同时在“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期间,积极举办“水美村庄、水美社区”“雪龙2号”公众开放日等活动。

(四)全面实施许可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本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要求,推动水务海洋行政许可事项市、区“四级四同”。开展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和“一网通办”接入,完成新版行政许可事项上线;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下放五个新城工作;全面调查研究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可行性;推动排水许可“一业一证”改革;根据全市“智慧好办”工作部署,推进新增“取水许可”等2项和优化“排水许可”等4项高频事项“智慧好办”,参与制定优化方案并配合完成“智慧好办”系统填报,协调市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系统开发建设,推进高频事项实现“799”服务效能指标。积极推进4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随申办”企业云。持续拓展线上人工帮办服务范围。完成“取水许可”等高频许可事项开通线上人工帮办,并做好线上人工帮办的日常签录、签出、1分钟内及时响应和解答,不断提升响应速度和精准解决率。截至目前,市水务局线上人工帮办接待率100%、一分钟响应率95.59%、好评率96%,收到“好差评”445件,其中好评444件,差评1件,好评率99.78%,处置反馈率100%,诉求解决率100%。

(五)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供排水接入改革成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本市供排水接入改革,对标世界银行B-R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印发《坚持对标改革 提升供排水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出台本市供排水接入改革7.0版举措。围绕巩固固化、优化提升、加强宣传三个方面,提出8项改革举措,并落实具体责任部门,重点推进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评估、供水可持续性等工作,确保7.0版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对照营商环境宣介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稳步推进各项宣传任务,开展专家调查问卷数据核验,充分做好迎接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准备。

(六)坚持以水质论英雄,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监管

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理水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制度创新。上海全面实行河长制以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依法治水,紧抓河湖长制“牛鼻子”,围绕“治差水、保好水、守底线”目标,树立“以水质论英雄”导向,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治水护水法治支撑,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持续完善考评体系,印发《河湖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2.7万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万个。强化履职不力党政河长问责制度和履约不力河道养护单位退出机制,累计通报、约谈、媒体曝光河长193人次,清退违规养护企业2家。聚焦河湖清澈度提升,编制《上海市关于加快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方案》等文件,明确沪派水乡、水美社区、水美村庄等试点建设任务,打造20条幸福河湖。已完成168.6公里河道整治,打通20个骨干河道断点;2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完成区级认定,50公里新城绿环水脉完成34公里。水美成效逐步显现,打造普陀曹杨环浜、浦东海沈村等一批网红打卡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系统治理实施方案》,推进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报告反馈的典型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

(七)凝聚合力强化执法协同,进一步提升水务海洋执法效能

根据市政府《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市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务海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成立两个执法监督组,开展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监督。重点聚焦《上海市水务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事项清单》4大方面,25项内容细化检查事项,以“听、查、抽、问”形式,共开展执法监督4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抽查执法案卷19本,对上半年53件热线及小程序举报开展执法监督及回访,完成案件回访136件。汇总梳理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新开业排水户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本市排水许可审批、监管和执法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协作配合。

(八)创新方式强化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大水务海洋法治宣传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我局推动全领域全过程精准普法,把普法责任贯穿到水务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共同维护水安全水环境意识,促进行政相对人知法守法意识。持续推进有奖举报小程序改版升级,提升页面设置和系统操作的友好度,并通过小程序发布规范处理流程公告,有效提升了违法行为的发展率和用户体验感,小程序在1月份荣获“第四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的称号。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的相关要求,3月22日-3月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围绕“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主题,以水为媒,开展了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线上线下节水宣传活动。8月政府开放月期间,围绕本市水务海洋政务公开、“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河湖治理、供水保障、防汛排水、重大工程、海域海岛、水文海洋监测、执法监管等集中反映市水务局特色业务并且和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开展20场线上线下政府开放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九)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有效整治隐患化解矛盾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严格执行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程序,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今年截至目前,我局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4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未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依法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局分管领导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代表市水务局出庭,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印发《水务海洋系统信访积案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局公职律师参与信访矛盾调处制度,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结合群众反映高频问题,年内新增《上海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编制计划(预计今年完成),明确供水企业信息公开要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存在不足和主要原因

我局对照本市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部署,扎实采取各项措施,基本全面完成并持续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但从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站在水务海洋法治建设应当与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国家战略和本市重大发展战略融合的高度,我局法治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地方性水务海洋法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经过多年努力,本市现有涉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基本能覆盖水务管理的各个方面。近年来,国家颁布了《长江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与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比较而言,本市涉水部分立法已与上位法及国家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和推进水务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制度供给上还有不少差距。  

(二)水务海洋营商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本市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优化营商环境供排水接入改革政策各区落实情况还存在不平衡,需要持续推进;世界银行优化营商环境B-R评估指标要求明确废水重新利用的百分比,但本市目前还缺少相关技术标准;长三角示范区跨省涉河建设项目需要多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流程与举措尚需进一步改革创新。

(三)水务海洋行政执法效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执法精细化管理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水务与城管等部门执法协同机制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方面尚存在不足。

(四)普法责任制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做实做细

尽管近年来,我局“大普法”的法治宣传格局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和肯定,但是全局“一盘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工作推进中指导督促、全员参与不够,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主体责任偏弱。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存在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的情况,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仍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对象的需求研究不够,针对性有待加强。

四、2025年工作基本思路和打算

2025年是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筹划之年,市水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扎实推进水务海洋法治政府建设。以此对标对表,我局提出如下明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持续深化依法治水管海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提升水务海洋法治建设工作的整体格局和水平,形成人人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充实法治人员力量,逐步强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二)持续加快民主科学规范立法进程

结合水务海洋法治化进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持续推动民主、科学、规范的立法起草工作,努力实现水务海洋地方立法框架更加完备的目标。在立法内容上,重点放在强化河湖保护、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加快推进《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工作、持续推进《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节水若干规定》立法工作,继续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三)持续提高决策法治化和政务透明度

严格对照本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1+7”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从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政府督查、后评估等各个环节,细化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办理流程,梳理并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务公开相关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努力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持续推动水务海洋营商环境更优

以用户为核心,深化上海市供水接入改革,对标世界银行新评估指标体系,做深做实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世行B-R指标对标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地方标准。密切关注世界银行B-R指标评估进展,结合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要求,出台局优化营商环境供水接入改革8.0版方案。全方位对照“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站位,持续发力;加强许可事项下放后的指导服务;继续指导推进“一件事”“一业一证”等“一网通办”相关改革,大力支持重点区域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全市通办”工作举措,推进“一件事”“无人干预自动办理”等业务流程再造,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一网通办”,探索长三角地区水务海洋审批机制创新。以“一网通办”为牵引,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持续优化供排水等公用事业服务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各个层面水务海洋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确保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五)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综合监管效能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放大格局,主动对标,举一反三,加快补齐执法监管短板,不断改进执法监管方式,发挥河长督查倒逼机制,促进河湖执法工作上新台阶。以执法过程精细化为着眼点,优化完善执法制度、执法流程,有效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强化市区协同,完善中心城区排水许可审批、监管和执法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本市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等衔接工作机制。从权力清单梳理、裁量基准修订、案卷抽查评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评议考核制定等方面,加大执法业务研究力度,解决执法难题,突破执法瓶颈。对标先进,补齐装备能力的短板,通过装备强队、大数据智慧赋能,深化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系统应用,加强管执联动机制建设,为执法工作提质增效,打造新时代规范执法队伍。

(六)持续夯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法宣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进一步夯实普法责任制主体责任,有效执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落细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开拓思路,创新工作举措,丰富普法形式,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在各项水务海洋活动中加入法治元素。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起社会公众的共情和共鸣,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探索有上海水务海洋特色的精准普法工作机制,更好促进水法治宣传融入水法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