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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0-02-20




上海市水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地方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91219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将于202051正式施行。

2019先后制定(修订)《上海市排水执法水质监测管理规定》《上海市水务海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等8部规范性文件。对于每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市政府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着力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确保行政决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

二是全面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暂行规定、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暂行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供排水接入改革进一步优化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全方位对照“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要求,全面对标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指标反馈意见,以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上海水部门全力以赴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供排水接入改革工作,在充分开展调研,特别是开展第三方问卷测评基础上,以用户为核心,以一网通办为依托,进一步压缩时限、优化环节、简化审批,精简材料。2019年2月正式推出供排水接入改革“2.0”版改革服务举措,切实提高供排水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

2019年,世界银行最新公布的《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中,对本市供排水接入改革举措予以了高度认可,办理供排水接入时间大幅度缩短,从原先49天大幅压缩到6天,助力施工许可整体指标从去年全球121名提升至今年第33名,步入世界先进经济体行列,进步显著。

“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是对水海洋行政审批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放则放的原则,精简优化,大刀阔斧减少事项、大幅缩短时限。

二是根据国家和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精简水海洋评估评审事项,取消评估事项2项、保留2项,取消评审事项13项、保留6项,纳入清单管理,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评估评审效率和质量。

三是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方面推广浦东新区“先行先试”成功经验,自2019年7月1日起,由市水局核发的闵行、嘉定、宝山区范围内接入除合流污水输送干线外的市属公共排水系统支管的《排水许可证》的许可职能正式下放至闵行、嘉定、宝山区水负责实施并由其负责下放后执法监管工作。另一方面支持张江科学城建设,按照“能放尽放、充分授权、张江事、张江办结”的原则,将6项审批事项等事权委托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实施。

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推进审批事项 “双减半”“零跑动”“零材料提交”等工作;完成“一网通办”平台市区水海洋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完善工作扩大政务服务覆盖面,梳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68项强化落实“好差评”制度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

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严格执法,扎实推行重点专项执法工作。聚焦“清四乱”,积极开展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强化专项督查,推进本市河湖执法暨“苏四期”专项执法紧盯污染源,积极开展排水专项执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加强长江采砂执法工作同时,在长江采砂行刑衔接工作方面,不断探索建立与长航公安的行刑衔接工作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相互提供协助和支援。

二是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并开展评估。我局严格按照《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处罚。

三是不断提升执法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进一步完善水海洋执法监管电子政务系统、河湖水面率监管执法协同平台和指挥调度管理系统。完成双随机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项目设计开发和应用培训,以填堵河道批后监管事项为试点,全面投入使用。目前,依托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正在开发系统平台,将执法过程中的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装备管理、人员管理等信息通过系统进行全过程留痕。

四是持续丰富执法宣传手段和方式。精心办好执法总队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等信息载体和宣传阵地,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加强舆情监测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世界环境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期间,公开审理了两起违法案件,曝光了古北家乐福雨污混接、河道“四乱”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发挥了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普法震慑作用。

复议应诉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行政诉讼案件3件。7月12日,我局刘晓涛副局长参加上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项目,交流旁听心得,深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体现了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对群众诉求充分尊重,并勇于接受司法监督。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全年水海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面临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放管服”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涉及到我局供排水接入改革、审批事项流程的大幅度调整,需要跨前一步,主动思考,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升站位。

二是目前水海洋审批事项仍然较多,其中有若干多年未办的事项,需要进一步刀刃向内,自我革新,加大对现有审批事项的精简合并力度。

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尚未建立较为成熟的多部门联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尚未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监管的及时性、后续处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尚未充分利用监管成果,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我局制定《关于成立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点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二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20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为指引,扎扎实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继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做好宣贯工作;推进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评估工作推进《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政府规章修订工作,明确立法目标,落实责任部门,注重工作步骤,确保立法任务如期完成。通过不断总结完善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继续做好配套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研究扩大告承诺实施范围,配合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清理行政审批和评估评审事项、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和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推动水海洋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继续优化供排水接入改革

进一步依托“一网通办”,完善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审平台供排水接入模块,提高并联审批效率;进一步狠抓政策落地,积累案例样本,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推出3.0版本;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供排水接入办理全过程、一门式的集成服务,切实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继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以依法履职全覆盖、执法监管无盲区、从严执法零容忍为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工作力度,使执法效能有新提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进执法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使执法能力有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