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90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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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

 

水务建提复〔202555

 

 

 

唐曙建代表、卢羿代表、刘纪周代表、鲁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闵行区域女儿泾泵闸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闵行区女儿泾泵闸工程基本情况

闵行区女儿泾泵闸工程位于闵行区马桥镇女儿泾距离黄浦江约250米处闵行区淀南片外围重要的排涝泵闸之一,工程旨在提升淀南片防洪除涝能力、改善片区整体水环境质量、增强区域河道水动力。本工程已列入“十四五”重点领域市对区支持项目,按规定须在“十四五”完成工可批复。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节制闸,按规划规模改建泵闸、管理区等。平面布置采用&“泵+闸&”分列式布置,泵站采用3台泵布置在东岸,设计流量共计40立方米/秒;节制闸为3孔,单孔净宽8.0米,总净宽24.0米,布置于泵站的西侧,于东岸利用原管理区布置启闭机室、变电房、管理用房等。

二、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根据《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沪府发〔2023〕4号),工程范围涉及的生态红线为黄浦江上游松浦大桥水源涵养红线。现状女儿泾节制闸占用红线的陆域面积约5450.04平方米、水域面积12557.47平方米,泵闸工程拟占用红线的陆域面积约6246.87平方米、水域面积12557.47平方米,较现状新增占用红线内陆域面积约796.83平方米,无新增占用水域面积。

对照《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本工程建设属于规定中10类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类型中的第6类,即“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的有限人为活动。

三、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闵行区女儿泾泵闸由市政府批复同意《闵行区外围排涝泵闸和雨水泵站专项规划(2017-2020)》(沪府规〔2018〕153)。2022年10月闵行区发改委上报该项目项目建议书,2023年4月已完成市发改委组织的项建书评审及相关修改,市发改委环资处提出女儿泾泵闸在项建书批复前应当取得市生态环境局初步认可意见当月,关于女儿泾泵闸涉及一级水源保护区的问题,闵行区水务局、区环境局专题向市生态环境局水处及环评处进行了汇报会议由水处刘代玲处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水处、环评处要求待项建书批复后在后续环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因市发展改革委与市环境局指导意见互相制约,项目建议书推进缓慢。

2023年8月3日,市水务局副局长周建国带队赴市生态环境局对接水务重大工程建设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汤臣栋及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生态处、水处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要求进一步论证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为允许有限人为活动。

2024年3月7日,上海市水务局建管处(重大办)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生态处和水处该项目&“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为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进行专家咨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坚持认为该项目拆除重建属于新建工程,不属于有限认为活动中&“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的类型,应该严格执行《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近期,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水闸安全评价导则》和《上海市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现状女儿泾水闸开展了安全评价,并已通过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组织的安全鉴定审核,女儿泾水闸评定为四类水闸,应申请报废、重建。

、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4月27日走访对接会议精神,下阶段,我局将根据最新安全鉴定审核结论,请项目法人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为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根据市政府最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和重大项目占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58)抓紧上报&“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申请”,并同步编制环评报告和开展环评论证,进一步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加快项目立项程序,确保区域防汛安全。

感谢您对本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2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