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7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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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

 

水务建提复202556

 

 

 

邱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林水复合建设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工作情况

自从市主要领导在2023年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上提出“向水要林、向林要水,水中有绿、绿中有水、平时为绿,灾时为水”的理念后,市水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林水复合建设相关工作。对于代表提出的“缺乏科学系统合理规划”“优秀案例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不强”“资金政策、技术路线及后续运行管理等限制推进”等问题与挑战,前期,我们迅速响应、积极部署,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相关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开展林水复合大调研2023年6月8日,市水务局和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林水复合 水绿融合调研工作方案》,并开展了林水复合建设试点工作调研;后续对林水复合的技术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印发了《关于本市推进林水复合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本市河湖治理中推进林水复合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始试点工作。

(二)完成相关课题规划研究。在林水复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水务局积极开展并完成了《水绿融合实施路径和政策机制研究》政研课题,对林水复合、水绿融合在实施路径及政策机制方面进一步明晰方向。探索完成了《水绿融合区域试点布局方案研究》课题研究,进一步研究水绿融合区域分类、布局及相关要求,分涵养融合区域、滞蓄融合区域、休闲融合区域三种类型,选择8处区域建议进行水绿融合试点。同时,从林水复合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示范应用等方面进行研究,完成了《上海市河湖治理林水复合建设技术导则研究报告》,为林水复合建设具体落实推进提供相关依据和指导。

(三)探索林水复合试点建设工作。鼓励在新城绿环水脉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郊野公园建设等项目中,选取典型区域,实施集中连片的系统治理和区域推进,打造了“河湖通畅、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的城乡生态环境品质,实现了生态空间功能复合,形成了一批例如浦东新区张家浜楔形绿地、崇明区花博园、长宁区外环西河、青浦区张马村等林水复合水绿融合的典型示范案例。

(四)修订项目政策给予资金补贴2024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局和市财政局延续了河道整治支持政策,修订了《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河湖泵闸长效养护管理办法》。林水复合建设已纳入河道整理项目给予资金补贴,而林水复合养护可结合实际由区进行统筹。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结合代表所提的建议,后续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林水复合建设相关工作。在加强规划引领方面,落实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本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令》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林水复合试点,探索水绿融合和国土空间复合利用的实施路径;强化河湖水网与湿地统筹修复整治,出台市河湖管理范围内湿地功能拓展指导意见。在完善政策支持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依据规定按市级绿化造林、河湖治理、土地整理等政策给予支持。造林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十五五”等造林专项规划内的新建林地、已有林地改造、河道陆域范围内造林。水利专项重点支持河口线内绿化造林、现状河道两岸补林补绿。利用退养的养殖水面、坑塘水面、小微水体等建设水森林,一般由造林项目支持,纳入河湖管理的,水利专项也可支持。林水复合建设试点项目完成后,按建设投资渠道落实养护管理职责,如建设后水域纳入规划河湖管理的,可按河湖管理政策落实养护。后续也会结合林水复合要求,在新一轮政策制订时加以研究相关管理养护标准。在强化技术创新方面,持续深入研究林水复合不同典型生境下重点指标及其设计要求,重点开展新建林地内林水复合、已建林地内林水复合、河道整治的林水复合、防汛通道与林地复合和现状河道增林等五个场景的一体规划设计、水系布局、具体设计方案、植物配置、施工技术要求、建成标准以及建后的管理养护等方面的研究,并出台林水复合相关技术导则,提高项目的可操作性和科复制性。在注重总结提炼及宣传推广方面,持续挖掘林水复合、水绿融合的典型案例,针对成功的林水复合建设试点案例进行评估和总结,提炼成功经验,修正试点建设存在问题,进一步探索林水复合建设应用场景,鼓励各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开放共享、功能融合的林水复合空间。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深化“清瓶行动”“跟着郭亮去执法”“携手看海去”等宣传品牌建设;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合作,持续做好“民生访谈”“夏令热线”等主题宣传;加强新媒体宣传,在“上海水务海洋”公众号开展林水复合建设试点宣传,共同凝聚林水复合建设的工作合力。

感谢您对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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