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6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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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

 

水务建提复202564

 

 

 

唐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数字赋能河湖底泥还林还田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数字赋能底泥资源化利用相关意见和建议对科学、高效、规范推进河湖底泥还林还田利用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正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一、河道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情况

河道底泥疏浚是开展水环境治理及确保河道防洪除涝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疏浚产生的底泥也是传统的天然肥料。“十三五”期间,年平均疏浚量约2000万立方米。“十四五”期间,按照精细化管理、源头减量的要求,将“全面疏浚”调整为“按需疏浚”,同时受制于泥库难以落实等问题,实际疏浚量对照需求量大为减少,年平均疏浚量约700万立方米。市河道疏浚底泥处置以就近还田、还林利用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其他消纳处置方式为辅,还田利用约为90%,还林利用约10%,剩余极少量经检测达不到还田、还林标准的疏浚底泥,按照无害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2018年市水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市河道疏浚底泥严格实行规范采样,全覆盖检测。自《指导意见》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抽测未发现疏浚底泥超标还田、还林情况。2021年12月,我市发布实施《上海市河道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DB31 SW/Z 018-2021,以下简称《指南》),对规范开展河道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提出了明确技术要求,此后,各区在底泥疏浚处理处置过程中,均严格遵照《指南》执行。

二、主要困难

一是河道疏浚底泥还田还林资源化利用路径不畅。目前,由于河道疏浚底泥质地粘重密实,可能阻碍土壤透气通水,所以现状林地无法接纳疏浚底泥,只有小部分新建林地在深翻种植前可以接纳疏浚底泥。2021年出台的《上海市河道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中指出“还田利用不得选用实施绿色生态技术的区域”。随着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食品认证基地、绿色生产基地比例不断提高,嘉定、奉贤等区占比达90%以上,剩余的农田多为宅前屋后的自留地,不具备还田条件。

二是规资层面未对河道疏浚底泥消纳进行综合利用空间规划。2024年12月,市规资局出台《上海工程土方综合利用空间图则指引(近期)》《上海工程土方综合利用空间规划指引(2024—2035)》《关于加强本市工程土方综合利用的规划资源管理指导意见》,对我市工程土方综合消纳利用提出了指导并进行了空间规划,从规划层面明确了近期104处工程土方综合利用潜力空间,但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方,河道底泥不包含在内,因此,河道疏浚底泥无法纳入土方综合利用体系中。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通过建立数字化平台,实现河道疏浚、造林、农业种植等项目数据共享,科学指导河道疏浚底泥还田还林利用,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下阶段计划从以下几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畅通河道疏浚底泥还田还林利用的路径,对于还田利用的底泥,可结合耕地类型,分类分级确定底泥检测标准、还田要求,引导底泥规范还田。同时,充分结合《上海市林地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中确定的林地实施计划,统筹考虑新建、改建林地消纳河道疏浚底泥的可能性。

二是分阶段推进河道疏浚底泥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市水务局正在结合水利专项项目管理平台建设,通过增加完善河道疏浚底泥管理模块,逐步实现河道疏浚相关台账信息化工作。鉴于数字赋能河湖疏浚底泥资源化利用涉及部门多、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建议由专业部门牵头,与绿容、农委等部门共同探讨建立数字化平台的可行性,如有可能,将规资、生环等部门纳入平台,构建多部门协同监管体系。

三是探索推进底泥中转站建设工作。由于底泥与还田还林项目存在时间差,如能建立底泥中转站,提前进行底泥脱水并临时堆置,可大大提高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效率,但是目前河道疏浚底泥未纳工程土方管理体系,无法结合渣土中转站进行建设。建设底泥中转站涉及用地等问题,下阶段将加强与规资部门对接,探讨利用土方利用潜力空间建设底泥中转站的可行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上海市水务局

20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