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76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信息明细属性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海市水务局
沪水务建提复〔2025〕63号 |
沙成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河道疏浚底泥处置技术指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推进我市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正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一、基本情况
一是处置情况。河道底泥疏浚是开展水环境治理及确保河道防洪除涝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疏浚产生的底泥也是传统的天然肥料。“十三五”期间,年平均疏浚量约2000万立方米。“十四五”期间,按照精细化管理、源头减量的要求,将“全面疏浚”调整为“按需疏浚”,同时受制于泥库难以落实等问题,实际疏浚量对照需求量大为减少,年平均疏浚量约700万立方米。
我市河道疏浚底泥处置以就近还田、还林利用为主,其他消纳处置方式为辅,还田利用约为90%,还林利用约10%,剩余极少量经检测达不到还田、还林标准的疏浚底泥,按照无害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是监管情况。2018年市水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市河道疏浚底泥严格实行规范采样,全覆盖检测。自《指导意见》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抽测未发现疏浚底泥超标还田、还林情况。
2021年12月,我市发布实施《上海市河道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DB31 SW/Z 018-2021,以下简称《指南》),对规范开展河道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提出了明确技术要求。
二、主要问题
一是底泥场地落实困难。随着水环境治理的持续推进和城市化进程,原先用于堆置疏浚底泥的农村低洼地越来越少,许多河道未能及时疏浚,对于水安全、水环境产生极大影响,部分农田机口存在取水困难,农业生产也受到一定不利影响。综合疏浚周期、历年淤积、周边环境等因素,“十五五”期间我市对疏浚底泥的处置需求极为迫切。自2024年以来,涉农区普遍反应河道底泥场地落实难,后续疏浚底泥处理处置的压力持续增大,亟需解决河道疏浚底泥出路问题。
二是《指南》面临新挑战。2021年出台的《指南》指出“还田利用不得选用实施绿色生态技术的区域”。目前,全市绿色食品认证基地、绿色生产基地比例不断提高,嘉定、奉贤等区占比达90%以上。许多河道未能及时疏浚,对于水安全、水环境产生极大影响,部分农田机口存在取水困难,农业生产也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为切实解决河道疏浚底泥出路难问题,有效推进河道疏浚底泥规范处理处置,下阶段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启动《指南》修订工作。针对《指南》不适用的情况,会同农委等相关部门开展《指南》修订工作,拟针对不同类型的耕地确定相应的底泥检测标准。二是加强全过程多部门协同监管。在现有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疏浚底泥消纳处置五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行业检查、抽查,充分发挥部门合力。三是开展底泥处理处置路径研究。目前,市水务局已将河道疏浚底泥处理处置路径研究作为市政府决策咨询类课题,拟通过课题研究,探索更多低成本底泥脱水干化、原位处理等路径。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