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27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信息明细属性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沪水务建提复〔2024〕51号
王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资金补贴的建议”收悉。经会市财政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全市郊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已纳入了市级财政的补助范围,市级财政按50%-70%差别化比例对各区实施补助,其中崇明区已按照生态岛政策给予优惠,补贴比例为90%,市级补贴政策有效保障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任务已完成,治理率已达97%。
“十三五”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39亿元用于崇明区24万余户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河道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资金补贴的建议”,我局已与市财政局作了多次研究。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十四五”规划任务,按照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增效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以“建管并举、运行稳定、提质增效”为目标,分类推进设施提标增效工作。同时,建立运行养护培训机制,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协同崇明等区不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水质监测,进一步提升设施管护水平。
感谢您对本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