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42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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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沪水务建提复〔2023〕37号


 

薛美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江湾城地区自然水域皮划艇、橡皮船等使用管理”的代表建议收悉,经与杨浦区政府商议,会同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市民自发开展的水上运动的管理工作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正在不断完善和探索。

一、基本情况

上海市地处长江和太湖流域下游,江湖河网密集而通达。近年来,全市通过控源截污、水生态治理、综合整治等多措并举,如期完成了全市河湖水质“消除黑臭”、“消除劣”的阶段性任务,城乡河湖水环境改善成效明显,河湖水质逐年巩固提高,滨水公共空间愈发成为宜乐、宜游的区域,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展水上运动。新江湾城地区就是其中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水上运动爱好者的聚集地。

新江湾城地处上海中心城区东北部,总面积约8.67平方公里。新江湾城水系目前包括经一河、经二河、经三河、纬二河、纬三河、纬四河、纬五河、纬六河、绿河共9条河道,总长度约16.6公里,水域总面积约58.5万平方米。杨浦区纬五河、经三河、纬二河、纬六河等先后获评上海市三星级河道最美河道”“最佳河道整治成果”“美丽河湖等称号。由于其丰富的河道水系和优质的水环境,吸引了大批市民前往,自发地开展水上运动。

自发性的亲水活动虽然是对水务管理部门工作成果的肯定,但市民利用皮划艇、橡皮船甚至冲锋舟等进行水上运动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且由于操作水平的差异更是增加了其进行相关活动的风险。因此,如何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河道管理依据,既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亲水需求,又能保持河道水环境质量和水安全,成为亟待市、区相关管理部门研究的新课题。

但是,市民自发开展的水上运动是一种新兴的运动形式,本市目前尚无明确的对非通航河道内开展此类水上运动行为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仅有以下相关规定:

一是《上海市水域治安管理办法》中明确,市公安机关负责本市管辖范围内的水域治安管理工作,但管理对象未涵盖水上运动等相关行为。

二是《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汛期船舶不得在行洪河道内滞留、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倾倒废弃物及生活垃圾以及损毁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设施。因此,在河道管理方面,市民在进行亲水活动时,不得影响河道引排水畅通,禁止遗弃垃圾,禁止损坏河道相关工程设施、管理设施及河道绿化等。

三是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委印发了《关于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鼓励户外运动市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及相关措施。

二、关于“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杨浦区水务、绿化、文旅等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管理的主体、管理标准”的回复意见

(一)《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自199712月颁布实施以来,虽经多次修订,但随着社会公众亲水需求的提升,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河湖管护要求。2023年,市水务局计划对《条例》开展修订立法调研,拟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分专题开展调研,并在修订草案中完善与此类水上运动管理相关的条款。《条例》修订草案和起草说明预计在2023年底形成初稿。

(二)《条例》正式出台后,将以此为依据,研究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主体及管理标准等。

三、关于“由区政府落实相应配套经费,规划建设配套的设施和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的回复意见

我局将积极支持杨浦区政府落实经费,开展新江湾城水系生态资源共建共治共享,打造“既能看得见、走得进,还能可感知、可参与”的活力滨水空间的工作研究,进一步完善亲水配套设施;同时,支持探索引入市场运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水上运动运模式,确保水上运动的爱好者能够得到专业化服务及安全保障。此外,我局还将积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为市民亲水活动提供宜人的河湖水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小流域建设。推进编制新江湾城水系治理单元生态清洁小流域提升建设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河湖畅通、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的新江湾城水系治理单元生态清洁小流域,打造高品质的滨水公共空间。

二是持续推进河湖管养巡查。加强全市河湖管理养护监管,重点关注新江湾城地区河湖的长效管理工作,确保市级巡查全年全覆盖6次,推进河湖管养问题发现、上报、处置、销项的闭环工作,进一步巩固河湖治理和保护成果,维护高品质的滨水公共空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上海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