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7-19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沪水务建提复〔2022〕22号
蔡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升市级水利专项建设项目腾地补贴的建议”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河道整治腾地补贴政策。为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加快骨干河湖综合整治,提升引排水能力,保障区域除涝安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我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各区财力状况、治理难易程度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十二五”“十三五”河道整治项目腾地补贴意见,外环线外市、区管河道整治前期腾地费用享受32万元/亩的补贴政策。考虑到河道整治项目用地管控政策,且动拆迁成本不断提高等情况,我局和市财政局正在积极研究“十四五”河道整治项目新的腾地补贴政策,争取尽早出台。
二、关于河道整治项目用地政策。根据本市用地计划管理规则,净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保障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项目、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产业项目、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项目、市属特定区域项目(上海化工区、长兴地区等),其他市区各类项目均通过减量化指标保障。河道整治项目在办理用地审批时,水域部分可不占用建设用地计划规模,陆域部分及相关设施需要落实建设用地计划。涉及占用耕地的(包括水域和陆域)均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其中列入市重大工程清单的骨干河道整治用地,所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及陆域涉及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区减量化指标中的25%市统筹部分予以落实。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和市财政局等部门将积极推进“十四五”河道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水环境和防洪除涝能力提升。
感谢您对本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