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33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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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建提复[2018]34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唐曙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上海市河道整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河道水环境治理作为城市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持续不断予以推进。从1998年开始,先后开展了三轮合流污水治理、三期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在苏州河干流基本消除黑臭后,市委、市政府启动全市面上水环境治理,于2017年开展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对1864条段1756公里中小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实现了“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目标。下一步,围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2020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至78%、河湖水面率提升至10.1%”的目标,将继续发力,建管并举,改善全市城乡水环境质量。

为进一步有效推进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区域性河网治理保护规划、科学管理、系统性治理”三点建议,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建立区域性河网治理保护规划

本市已基本形成了“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的水污染防治体系,“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治水思路,并于2017年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了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实现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的目标。其中,列入整治计划的1864条段河道均编制了“一河一策”,具体分析每条河道污染成因,制定了河道治理技术方案,并明确了责任分工,对该项工作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本市正按照“一区一本”、“一镇一本”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劣Ⅴ类水体开展“一河一策”的方案编制工作,从“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等五个方面,落实“截污纳管、环境整治、排污口治理、雨污混接改造、市政雨水泵站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系沟通、生态修复、引清调水、长效管理”等十项措施,因河制宜地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进河道系统治理。

二、关于科学管理

目前,“一河一策”制定后,在报批具体项目过程中,市水务局会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同时,按照市政府精细化管理要求,市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河湖水面率管理工作方案、整治与长效管理导则、规划设计导则、河道命名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着力提升河道长效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水平。下一步,将探索建立专家库,请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到河道治理中,为河长科学决策、河湖科学治理提供支撑。

三、关于系统性治理

近年来,本市河道治理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已从过去的河道单一整治转变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形成了“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治水思路。对跨区域河道,科学设置河道管理等级(跨镇河道设为区管河道、跨区河道设为市管河道),落实相应的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由河长统筹推进河道治理,河长办协调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河道得到系统性治理。

感谢您对本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1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