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53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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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

沪水务建提复[2018]54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刘民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本市粪便处理现状

2017年上海市粪便清运处理量157.81万吨,折合日均清运处理4324吨。本市产生的粪便流向主要分为两个:一是在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新建和部分已建居民区产生的粪便,直接进入污水管网;二是在二级旧里、简屋地区产生的粪便进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运送至粪便预处理厂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或合流管道。以上两种方式最终均将粪便通过市政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市区粪便主要通过长宁、静安、普陀、杨浦、杨行、王港等粪便预处理厂,经粗、细格栅过滤出的杂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液体部分纳入污水或合流管道。随着旧区改造及郊区城市化进程,粪便纳管量不断提高,全市粪便运输处理量将进一步下降。目前,本市产生的粪便运输、处理系统运行稳定,可以保障全市粪便实现无害化处置。

二、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进入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粪便以及粪便预处理后的液体部分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输送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大部分污染物固化为污水厂剩余污泥产出。目前,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好氧发酵、干化、深度脱水处理后,主要通过垃圾场填埋、垃圾或电厂协同焚烧以及独立焚烧方式进行最终处置,少部分用于园林绿化。

按照《上海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16-2035)》相关要求,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以“中心城区独立焚烧为主、协同焚烧为辅,郊区干化焚烧为主、好氧发酵为辅”的总体思路进行布局建设。当前,中心城区白龙港污泥处理二期、竹园污泥处理处置扩建、石洞口污泥处理二期以及各郊区污泥焚烧设施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处于项目前期阶段。预计至2020年底,全市将形成以干化焚烧为主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格局。

三、本市粪便处理后污泥作为肥料使用的情况

目前,将城市粪便污水处理后的污泥作为肥料使用于农田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农产品安全风险

目前,城市污水还没有完全进行分类管理处置,正如建议中指出,其中粪便污水中还有10%的其他不明无机物,如果简单化地制作肥料,应用于农业生产,可能会造成农作物污染的潜在风险,事关食用农产品安全。

(二)耕地质量安全风险

耕地是十分宝贵的自然资源,为了避免造成耕地潜在性污染的风险,《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第(十九)条明确提出“控制农业污染。….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同时第(二十)条又提出“减少生活污染。…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因此,对城市粪便污水处理后的污泥,暂不适用于农田生产食用农产品。

您提出的城市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建议,对上海市资源环境循环利用工作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对城市粪便污水处理技术保持关注,对不同技术处理后的产品成分进行监测与技术评价。期望您能够继续对上海市资源环境利用工作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拓宽我们的工作思路。

感谢您对本市城市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