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号
沪水务办〔2024〕31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局办公室会同行政服务中心研究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表,已经2024年4月28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水务海洋行业协会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印发
2024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快推动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提升公开质效,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本市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一、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助推政策落地见效
(一)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成果。以“一件事、一类事”为视角做好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政策的集中归集与展示。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对惠企政策进行拆解与整合,打造针对性实用性强、服务面广的“政策服务包”。聚焦社会关切,结合水务海洋特点,创新开展政策集成工作。
(二)开展“政策解读提升年”活动。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各部门在报审政策文件相关材料时,同步报送经局分管领导审定的解读材料。健全政策全周期解读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精细化解读,做好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
(三)优化政策推送与订阅服务。结合政策目标受众标签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四类推送法”(通过“一网通办”个人及企业专属空间开展精准推送或者订阅服务,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资讯平台开展广泛推送,通过短消息等传统网络通讯方式开展办事类政策及申报渠道的直达推送,通过政务服务窗口、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线下渠道开展接力推送),扩大推送成效。建立健全政策订阅服务机制,便利企业群众结合自身需求订阅相关主题政策,提升政策推送的适配性。
(四)加强政策留言板建设。一是丰富政策留言板功能,增设政策评价与建议窗口。在“一网通办”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开通政策咨询和回复内容查阅途径。二是出台政策留言板工作规范,健全咨询回应机制,提高政策咨询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政策制定机关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政策起草部门及时启动专题调查。
(五)扩大政策阅办联动覆盖面。坚持以用为要,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全面实现“阅办联动”。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全面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加强阅办联动功能的技术巡检,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
(六)加强政社合作。一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居村委会等组织作用,依托“一网通办”各端、社区云等线上载体,向相关组织同步推送政策原文、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政策知识点,支持各类组织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二是加大对各类组织的政策辅导力度,确保政策信息的精准传递。三是在政策需求收集、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策公开体系。
二、加快公开数字化转型,增强公开服务能级
(一)打造政策公开的数字底座能力。拓展主动公开公文库前端展示,加强入库公文要素的统一性、规范性。增强政策文本与政策依据、配套文件、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信息的发布关联。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栏目的衔接融合,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二是优化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三是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媒载体扩大政策传播。四是建设符合外资企业、外籍人士需求习惯的涉外政策公开平台,丰富涉外重要政策的外文版供给。
三、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加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制定涉企政策时,重点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制定改进与保障民生方面政策的,加强调研走访,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的,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
(二)优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机制。推动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议题邀请公众代表列席。通过公开报名等方式开展代表遴选,推动更多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市民代表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加强对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会议决策情况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
(三)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不断做深做实“政府开放月”品牌。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线下开放活动。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四)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强化留言办理结果应用,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
四、依法规范做好主动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息公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7.0版供排水接入改革相关政策的发布和解读。继续推进供水客户满意度测评,进行客户回访和政策宣传培训,对水务局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进行更新改造,集中展示改革政策和成果,提供优质供水线上服务。
(二)围绕河湖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强化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美丽河湖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加强媒体宣传,引导社会关注河湖治理和保护,强化成果推介。二是及时更新河湖长名录,公开河湖长制及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三是按时发布《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上海市水利工程设施(泵闸)报告》。四是做好“水美社区”“水美村庄”建设,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有序对“村沟宅河”实施整治提升,逐步修复水生态,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三)围绕构建现代化水务基础设施体系强化信息公开。一是出台上海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系统推进实施一批战略性水务工程。二是发布2024年上海市水务重大工程白皮书,及时公开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三是对市管水闸工程和堤防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等信息进行公开。
(四)围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信息公开。一是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每月公布上海中心城区供水水质信息。二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联合市文明办公布年度各类节水型载体建设成果。三是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公开上海市年度取用水情况等。四是在局门户网站展示节水宣传活动成果,以及节水减排宣传教育短视频等融媒体作品。
(五)围绕坚决守牢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强化信息公开。一是及时更新发布防汛工作动态和水情通报。做好防汛防台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二是及时更新改造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做好排水设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排水设施年报。
(六)围绕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强化信息公开。一是按时发布2023年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公报和2024年上海市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二是及时更新海洋状况信息,发布上海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公报、海洋监测分析月报。
(七)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强化信息公开。一是继续做好2024年度部门预算和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水务、海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上海市市级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二是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三是推进绩效公开,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八)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强化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包”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和宣传。二是加强供水领域环境监管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在线集中公布水价、供水可靠性、水质等信息。三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审批信息全流程公开。
(九)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一是3月底前发布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照《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开展上海市加快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方案、黄浦江河口建闸选址方案、上海市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执法、普法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发挥有奖举报小程序的积极作用,将小程序的运用深入市民百姓,结合送法上门、典型案例等宣传进一步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加大对小程序的宣传推广覆盖面。三是提前公开关于开展填堵河道、河湖岸线、水土保持等执法工作的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四是公开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公布我局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列明设定依据、索证单位、开具单位等信息;公布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十)围绕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强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推进情况公开。配合民政部门做好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公开8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智能水表安全监测服务相关工作进展。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公开质效
(一)更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一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二是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三是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二)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强化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二是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的相关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三是及时组织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降低行政纠错。四是强化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定期总结与通报,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五是采取合理手段规制滥用申请权情形,依法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围绕依申请办理、政策解读等专项工作,组织全市水务海洋系统专题业务培训。做好新进公务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抓好梯队建设和人员储备,减少人员流动对业务稳定性的影响,及时修订、完善局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五)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并按时报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确保落实到位,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局参加2024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重要支撑和依据,同时在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