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1-04-15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水务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 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局门户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局行政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发文的,须填写《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明确公开要求,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2010年以来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局行政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局行政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同时围绕企业群众创业办事需求,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查阅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2. 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法定公开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主动公开水务海洋“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落实专人负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3. 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优化局依申请内部办理流程,将依申请办理工作嵌入办公系统,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获取信息的需求。加强对涉讼或疑难件的研判分析,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4. 动态优化更新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局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要加强对局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局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联动展示,在“上海水务海洋”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5. 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的要求,水务海洋两个“一件事”,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海域使用审批”,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6. 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局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文件起草部门在制订政策时,应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年内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80%。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部门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实行主动推送和精准推送,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
7. 强化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局门户网站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功能,推动网站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共建、共用、共享。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局长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到的信访诉求,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对于“一网通办”中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进行专项回应。积极采取“云调研、云走访、云反馈”的方式,强化政民互动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支撑能力,“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民心工程的牵头部门要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随身办移动端等渠道,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切实听取市民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8.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于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形式,对各决策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局办公室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做出说明。
9.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覆盖度,对于确需公开征集意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规划、标准定额等政策性决策事项的决策草案,除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列席局长办公会、局年度工作会议等不少于3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10. 举办政府开放活动。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水务海洋领域,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海洋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调查问卷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8月为全市政府开放月,本月结合防汛工作组织以线下公众开放活动为主的系列主题开放活动。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反映公众参与内容的活动专栏,增进社会公众对水务海洋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1. 提升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一是对雨污混接深化治理和泵站放江综合治理情况开展信息公开。二是启动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信息公开,回应人民群众对更好水环境期盼。三是加强对问题河道的暗访督办,对水质反复的河道从严进行通报曝光。四是及时发布河湖报告,定期在相关栏目及时更新河长制及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
12. 提高饮用水质量信息公开。一是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每月公布上海中心城区供水水质信息。二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公开一批节水型小区、学校、工业园区、企业。三是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相关节水宣传活动,以及节水减排宣传教育短视频等融媒体作品。
13. 加快重大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一是发布2021年上海市水务重大工程白皮书,对白皮书中的重大工程项目按时间节点公开建设进展情况。二是重点围绕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新一轮郊区污水厂扩建工程等水务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开展安全质量检查,定期发布水务海洋工程安全质量信息公开月报。
14. 做好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公开修订完善的防汛预案,着眼超标洪水、强台风、特大暴雨等灾害应对。二是实时更新11条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进展情况。三是做好排水设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排水设施年报。
15. 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水务、海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二是继续做好财政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以及《上海市市级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扩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范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有关信息也要向社会公示。四是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选择资金量较大、影响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时一并公开绩效完成情况。
五、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工作保障
16. 提升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平台上网站运行情况实时提醒。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中心的要求,部署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内容丰富的水务海洋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局门户网站无障碍水平。
17.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局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完善督促整改机制,局办公室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18. 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条例》《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窗口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开展水务海洋系统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定期邀请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专家学者集中授课。对标先进,加大工作调研和交流学习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附件:2021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