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沪水务(海洋)〔2018〕85号
沪水务(海洋)〔2018〕85号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8年6月19日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印发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本市水务、海洋实际,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与结果“五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进一步提升水务、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
一、强化水务海洋民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推进水环境整治信息公开。推进“河长制与水环境治理示范街镇”建设试点工作信息公开,制订并公开本市湖长制实施方案。围绕城乡中小河道全面消除黑臭,推进劣V类水体三年行动计划公开。推进苏州河第四期综合治理工程进展情况公开。推进竹园、白龙港、石洞口等污水污泥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入河排污(水)口监测平台建设、雨污混接改造等信息公开。(水资源处、建管处、水利处、排水处牵头)
(二)推进供水保障信息公开。加快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相关信息公开。(水资源处、供水处、供水调度中心牵头)
(三)推进防汛防台工作信息公开。推进南横引河等一批重点河道和泵闸工程建设、平凉路等11条道路积水改善工程等防汛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公开。编制并发布防汛专项规划,坚持和完善“一区一清单”隐患整改机制,加大滚动排查力度公开,及时公开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公开。(防汛处、建管处、排水处、堤防处、信息中心牵头)
二、强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办事指南和调整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市民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简化审批等信息。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公开“520”“110”等各项便民举措。在门户网站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新闻动态和双语图解等信息。(法规处、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五)推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开展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做好《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等制定发布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法规处牵头)
(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河道填堵、雨污混接等专项执法工作及“三无”居家船舶整治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公开要求。(法规处、执法总队牵头)
三、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提升水务海洋行业管理水平
(七)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围绕水务海洋工程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和质量安全等情况,加大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力度。编制并发布《2018年上海市水务重大工程建设白皮书》。推进中心城区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郊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三项市政府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建管处牵头)
(八)推进海洋管理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海域海岛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开展金山三岛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和环境质量通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年度监测情况公开。全面完成海洋经济调查,推进成果开发利用信息公开。(海域处、海保处、规划处、计财处、海洋事务中心牵头)
(九)推进滩涂保护整治信息公开。做好滩涂资源自然修复信息公开,维护长江河口海域健康。加强横沙八期、南汇N1库区工程后续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滩涂处牵头)
(十)推进水务海洋科技创新信息公开。发布《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加快河长信息化体系建设,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做好水情测报与信息发布。加强中小河道跟踪水质监测和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结果公开。(水文总站、科信处、信息中心牵头)
(十一)推进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公开。制定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做好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和中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信息公开。(农水处、水利处牵头)
四、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和本市有关部门经验,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做好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构建依申请公开网上流转体系,完善依申请公开服务承诺、质量目标、满意度评价方法,健全依申请受理机制、研究会商机制和需求跟进机制。“政务公开e心通”窗口服务品牌争创五星级文明窗口。(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十三)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继续落实政务数据资源年度开放任务,不断扩大数据开放范围,提高数据资源编目质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编制完善局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局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的绩效评估工作。主动对接大数据中心,建立数据信息互通互享工作机制,实时更新平台数据。完成全市统一的河长制数据体系搭建,逐步向公众开放河长制湖长制政府数据。(科信处、信息中心牵头)
(十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好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公布水务、海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动态发布更新情况。继续做好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根据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上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结果等内容。继续做好《上海市市级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公开工作。(计财处牵头)
五、加强制度和平台渠道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十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为依申请或不予公开的,必须说明理由,进一步提高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在线公布和同步清理。做好与市信息公开平台的衔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升级。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牵头)
(十六)进一步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推广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梳理汇总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反映的公众关切事项和政府工作短板,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工作机制。(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十七)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