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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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4153

 

 

 

局属相关单位、各区水务局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运管工作会议和市水务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度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2024年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并经2024315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于615日、125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48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48日印发

 

 

 

 

2024年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的攻坚之年。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运管工作会议和市水务局年度工作会议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责任落实,持续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设施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加快补齐水务设施短板弱项,着力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提质增效,提升设施现代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水务海洋设施安全、有效、良性运行,效益充分发挥。

一、不断夯实管理基础

1.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市工程运行管理实际,聚焦水库、水闸(泵站)、堤防(海塘)等,推进《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修订、《堤防工程抢险技术手册》《黄浦江苏州河堤防管理考核办法》修编及《上海市海塘标识标牌技术规程》编制工作;开展《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定额》《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维修养护定额》应用调查、评估等工作;完成《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及养护技术标准》和《上海市海塘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推进出台排水管道修复激励政策;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进一步明确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和应急程序。(责任单位:局法规处、科信处、运管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海洋测报中心,各区水务局)

2.持续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以精细化、标准化为抓手,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完成1座中型水库、18座中型水(泵)闸、389公里(含213公里河道堤防和176公里主海塘)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推进1座水库、3座泵闸和32公里堤防工程申报水利部标准化创建工程,打造一批水利部认可的水利设施示范引领样板;指导区管以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持续发挥。加快推进水闸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督促指导各区水务部门完成900座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

3.强化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编制《新一轮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和《2024年度目标管理手册》,持续打造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六大品牌”,深化建设堤防泵闸“数字孪生”、排水设施“一码通”试点建设、推进二次供水接管专项行动、生态清洁小流域等典型案例,形成行业样板标杆,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水务海洋管理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局水利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4.试点水务设施综合养护。持续推进水闸运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水工闸门运行工辅导用书》修编,举办“水工闸门运行工技能”竞赛,遴选培养行业技能工匠,积极培养专业化养护市场,不断提升全市水闸运行养护水平。充分发挥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优势,选取相关区水务部门作为试点,研究水利河道养护和排水管网养护联合养护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效能提升,进一步培育水务养护市场。(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5.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开展水闸、堤防(海塘)工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等技术标准规范培训,强化依法依规管理理念,规范操作人员行为;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开展水库管理培训,规范履职行为;做好水务行业反恐防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反恐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排水设施运维、管网检测修复等培训,培训范围进一步延伸至区和街镇;开展海洋观测监测技能培训,提升海洋测报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市海洋测报中心)

二、持续补齐工程短板

6.推进海塘达标和保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4.1公里公用海塘提标建设和崇明跃进水闸及庙港北闸保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督促推进4.6公里专用海塘达标建设,推进崇明环岛景观道三期工程(19.3公里)海塘提标改造前期工作,实现尽早开工建设。确保海塘防汛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结合海塘达标建设和岁修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海塘试点建设,打造海塘风景秀带。(责任单位: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7.加快水闸除险加固和堤防加固改造。按照病险水闸“一区一单、一闸一方案”要求,指导督促相关区水务部门加快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实现5座病险水闸开工,确保水闸运行安全;加大“一江一河”和拦路港堤防薄弱段改造力度,重点推进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提升水利工程防洪除涝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8.推进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贯彻落实供水和排水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的实施方案,巩固隐患供排水管道整治成效,持续开展滚动排查梳理,积极推进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结合供水管网漏损率专项整治工作,完成96公里大口径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完成2200公里排水管道检测和100公里排水管道修复改造。(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9.推进新建工程试运行条件综合评估工作。结合水务海洋建设工程建设进度,推进水务海洋建设工程试运行条件综合评估工作,通过第三方评估,有序推进试运行条件评估工作,达到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无缝对接,确保工程项目有效发挥运行效益。(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三、增强监督检查力度

10.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健全汛前检查机制,加大对水库大坝、水闸结构、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构)筑物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四预”措施,预防为主,掌握防御主动;加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定期开展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适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及防控,实现防治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加强水务行业反恐防范工作,落实重点反恐目标安保责任和分类管控措施,有序推进长桥水厂及其他各级重点目标单位的自查自纠和达标验收工作;结合夏季高温、冬季低温或咸潮保供水工作,强化重点时段和重大敏感时期供水设施隐患排查和运维管理,推进自来水厂、供水(原水)泵房老旧配电设施升级改造,确保供水安全;结合排水设施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强海洋观测设施运维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海洋观测数据比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确保观测设备运行良好。(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市水务安质监站、市海洋事务中心、市海洋测报中心、各区水务局)

11.做好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强化水库、堤防巡查防守和险情抢护,深入开展水库、水闸和堤防薄弱岸段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现闭环销项;配合做好水利部水利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各区水务局限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分析研究原因加强管理的对策措施;持续开展全市泵闸安全运行管理第三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本市泵闸安全运行管理,主动查找运行管理薄弱环节和工程实体安全隐患,强化问题发现、落实整改和销项复核;持续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管控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

12.加强考核评价规范运行。加强水闸、堤防、海塘管理单位的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组织开展全市水厂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加强自来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污水厂日常指导和监督性检查,及时通报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运行指标完成和考核情况;按照排水管网标准养护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深化管网养护监管考核。(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

13.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三管三必须”,压紧压实压细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水务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战,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水务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安全;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全面落实堤防(海塘)、水闸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运行责任制。(责任单位:各区水务局,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四、强化数字赋能提升

14.加强设施数据全要素管理。动态更新水库、水闸和堤防(海塘)工程信息数据并纳入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和堤防水闸基础信息系统及水务一网统管平台,及时掌握设施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在2023年海塘里程桩修测补测工作基础上,更新完善堤防海塘网格化系统,提升智能管控水平;督促供排水管网管理维护主体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滚动排查,制定隐患供水管道整治和排水主管检测及修复工作“一图一表”,形成任务清单和隐患清单,制定计划并推进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市供水调度中心,各区水务局)

15.推进一网统管智能监管。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加强水务设施感知端的建设,提升动态监管能力,强化海塘垃圾漂浮物清理等相关工作;开发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应用场景,实现安全风险信息汇总和管控;推进水闸泵站自动监测系统升级,完善水闸管理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泵闸设施监管;推进雨污混接普查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排水运行调度“一网通”、排水模型“一键通”,开展中心城区“厂站池网”系统一体化智能调度研究;优化市、区两级排水“厂、站、池、网、户”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和感知端,完善管网充满度分析、积水预测预警、污水系统调度等方面应用场景建设,提升设施现代化运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16.强化科技创新赋能。持续推进数字孪生建设,完成数字孪生黄浦江子系统建设,推进数字孪生苏州河西闸工程等,提升堤防工程智能管控能力,确保设施和运行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以水务行业领域和新能源深度融合理念为指引,以优化水务领域能源结构为目标,督促水务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发挥骨干作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激发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动,大力推进水务行业实施“光伏+“专项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

  •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