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1〕365号
各区水务局及有关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水文总站、供水调度中心、海洋测报中心:
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扎实做好2021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2021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印发
2021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十四五”开局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总体要求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提升水务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实现水务设施的安全、有效、良性运行。
一、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一)坚持例会制度。坚持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季度例会制度,加强行业之间协调沟通,互鉴互学,总结阶段工作,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水文总站、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二)完善标准体系。启动水闸、泵站维修养护技术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的相关工作,制订出台水文站网管理办法,完成城市供水管网运行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规范的地方标准编制,研究制定海洋观测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和“一站一档”管理制度,建立测站设施设备的动态更新机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水文总站、市供水调度中心、市海洋测报中心)
(三)推进设施划界。完成市管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入库工作,研究制定区镇管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的标准,为启动区管镇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做好技术准备。(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四)开展运管培训。开展水闸、堤防、海塘的日常巡查、维修养护等标准规范规程的培训,规范操作人员行为,强化依规管理理念;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以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水库管理相关培训,规范履职行为,提高运管水平;加强雨污混接、排水设施运维、管网检测修复等方面的培训,并延伸至区和街镇,强化分级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二、推动数字转型,服务精细管理
(五)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完善供水管网数据库建设,补全管网重要属性数据。开展供水管线预警系统试点研究,完善供水管线突发事故报警系统,加快二次供水监测点和地下水应急管控试点建设,提升供水管网风险管控能力;开展排水行业数据库梳理工作,构建排水行业专业数据库,从厂、站、网、户四节点入手,全面采集、测算、分析污水系统输送三级控制节点的“四类水量”,摸清分区排水量总账,为排水系统的管控提供依据;完成全市水闸信息数据一网统管平台的入库,梳理堤防海塘管理保护范围土地权属,全面更新设施数据信息,及时掌握设施量变化情况。(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市供水调度中心)
(六)加强检测监测修复。供排水管网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安全正常运行是最基础要求。供水行业推进400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任务;排水行业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推进污水(合流)管道结构检测,实施损坏管道修复或改造工作,提升排水管道完好状况,更好地发挥雨水污水系统功能。(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
(七)推进一网统管智能监管。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加强水务设施感知端的建设,提升动态监管能力。推进水闸泵站自动监测系统升级,建设泵闸管理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泵闸设施监管;推进覆盖市、区两级“厂、站、网”一体化排水运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排水设施运行感知网络,提升排水运行管理水平;实现全市水文测站设施设备正式运行,数据正常采集传输,水量水质动态分析;研究编制堤防安全监测的方案,在拦路港布设安全监测点和控制点,市区联合试点建设堤防安全远程监控监测体系。依靠堤防海塘网格化管理系统,强化防汛墙的动态监测、海塘垃圾漂浮物清理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水文总站、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八)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和设施运维工作,慎终如始,切实加强本市水库、水闸、堤防、制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供(原)水及雨污水管网等设施维护管理和安全管控,落实作业场所消毒杀菌要求,做好一线作业人员的防护保障。(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九)加强设施安全管理。做好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和日常隐患排查,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和海塘达标、堤防险工险段除险加固、排水泵站用电保障工作,特别是病险水闸和堤防险工险段安全管理,督促管理单位和区水务局按照规程要求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和重建计划,以及限制运行措施,确保度汛安全;供水行业要按照反恐工作要求,切实落实重点反恐目标安保责任和分类管控措施。结合“夏季高温、冬季低温或咸潮保供水”工作,强化重点时段和重大敏感时期供水设施隐患排查和运维管理,确保供水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
(十)做好专项督查和问题整改。对水利部开展的水库、水闸和堤防险工险段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措施清单,实现闭环销项。各行业管理单位继续开展针对“库、闸、堤、厂、站、网”的检查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和各区水务局限时整改,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和通报,并分析研究加强管理的对策措施,举一反三,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提升。(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
(十一)加强考核评价规范运行。组织开展全市水厂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加强自来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水闸、堤防、海塘管理单位的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加强对污水厂日常指导和监督性检查,及时通报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运行指标完成和考核情况。(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