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市节水型企业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上海市节水型园区(工业园区、服务业园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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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105号



 

各区水务局、经(商务)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思路,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本市节水型企业及园区建设工作,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对照新要求、新目标,在2016年印发的《上海市节水型企业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及《上海市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基础上,对相关考核指标和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节水型企业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上海市节水型园区(工业园区、服务业园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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