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打赢雨污混接改造工作“收官战”的通知
时间:2020-03-17沪水务〔2020〕144号
各区水务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019年,各区按照市水务局和市房管局发布的《开展上海市雨污混接综合整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本市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了2019年整治任务。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各类混接点改造17746个,占总计划量的87.46%,有效减少了雨污混接对水环境的影响,改善了全市水环境质量。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清水行动的最后一年,也是碧水保卫战交账之年,各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克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不利因素,“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紧紧围绕本市“到2020年力争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上海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清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以《开展上海市雨污混接综合整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指引,全面完成雨污混接改造各项任务,打赢雨污混接改造“收官战”,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面完成改造计划,坚决打赢改造“收官战”
各区应根据《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全面组织推进1965个住宅小区混接改造工作,要明确季度、月度改造计划,确定项目清单、计划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时间节点要求,力争早启动、早落实。应确保上半年完成项目业主意见征询和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开工率达30%;三季度实现所有项目开工,项目完工率达50%;四季度全面完成改造和销项工作。
崇明区应重点推进747个企事业单位混接和676个沿街商户混接改造,以及20公里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确保6月底前完成混接改造,发挥改造效益。
各区应进一步核实外部管网情况,尽快补齐污水管网,确保雨污水出路畅通;应强化属地责任,加快组织推进园区、院校、部队及其他新增混接点的改造,确保年内完成;3月30日前,完成情况梳理和改造计划编制,形成专项工作计划报送市排水处和市水务执法总队。
二、高度重视改造质量,充分发挥整治效益
各区应高度重视混接改造质量,抓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质量管控,确保复核通过率100%。针对2019年复核中发现的部分项目信息录入不全,内业资料与现场不符,改造不规范、不彻底等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销项。
各区应加强小区内部排水设施和末端截流设施运行维护的指导和监督,应指导和督促设施运维责任主体落实运维费用,委托专业化单位开展运维工作,并组织第三方加强对运维工作的监督;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违反排水管理相关规定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排水出口开展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管道混接错接的情况;应对外部截流设施的运行效能进行检查分析,若未达到设计要求,应制订计划进行内部雨污混接改造,确保充分发挥整治效益。
三、落实保障措施,有效推动整治工作
(一)完善推进机制
市水务部门会同房管部门持续加强雨污混接改造的复核工作,建立复核通报推进机制。每月对各区混接改造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各区;6月起,对各区的改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整改不力、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约谈问责。
(二)规范奖励资金使用
各区应规范市级奖励资金的使用,根据《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市级奖励资金办法》,制定各区市级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奖励资金专款专用,奖励资金应统筹用于各区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包括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市政排水管网完善及排水管网检测和修复等。
(三)加强信息保障
各区水务部门应全面排查用户排水支管接入情况,建立档案,将相关信息录入行业数据系统。市水务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在雨污混接调查和改造数据管理平台基础上开发排水设施运维管理模块,指导各区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录入工作。各区住宅小区混接改造牵头部门应梳理小区内部排水设施和外部截流设施运维信息,于3月30日前上报。
(四)强化执法协同
市水务执法总队应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雨污混接、破坏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以严格执法的成效保证雨污混接改造的实效。各区应完善生态环境、排水、城管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建设工地、工业企业、餐饮及洗车等生产经营性单位的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应强化溯源追查,形成问题发现、线索移交、专项执法、督促整改的有效工作机制。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度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计划表
2. 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运维信息统计表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政府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