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5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水务海洋”门户网站进行下载(swj.sh.gov.cn)。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2407105。
1、 总体情况
2020年,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和《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2020〕20号)》文件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市水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50条(网站2581条:其中新闻类信息299条、公文835条,行政许可决定书1447条;微信1616篇;微博2053条)。全年共印发行政公文1188件,其中主动公开835件,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达70.3%。每月1次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共计移送主动公开文件1376份,信息目录19份。全年通过图片图表文字等多种样式开展政策解读12篇,举办在线访谈 3次,回应公众关注重大舆情7次。
1.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020年,市水务局按照《上海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与虹口区、闵行区、杨浦区、宝山区开展市区对口分工标准化制定工作,以“上海水务海洋”及“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为基准,按照最新行政审批改革变化,修订目录所包含的事项,梳理综合政务事项30项,重点工作11项,权力事项116项,服务事项76项,编制形成《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上海水务海洋”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河长制湖长制及水环境治理信息公开
一是在门户网站公开上海市河长湖长名单并动态更新。二是制定并印发《上海市村(居)河长工作站建设指导意见》,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推动河长制工作重心下移,同时持续开展护河志愿者活动,扩大护河员和民间河长队伍,累计发展护河志愿者4万余名,其中民间河长近2万名,通过开展“美丽河湖”系列评选、表彰碧水保卫战先进个人和集体、参与全国“最美河湖卫士”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激励全社会参与治水护水热情,凝聚全社会治水护河力量。三是落实“三查三访一通报”制度,完善巡河统计口径,加强巡河达标率通报,实行进度一月一报制度。四是在“上海水务海洋”微信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环境治理推进情况,今年全市河道水利工程整治累计完成435公里,断头河整治完成1096条段,管网新建完成83.44公里,中小河道轮疏已完成714公里,企事业和沿街商户混接改造完成1423个,住宅小区混接改造完成2001个。
(2)供水服务保障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市属公共供水企业水质监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合格率等信息,全年共公布出厂水常规42项指标12次;管网水7项指标12次;出厂水非常规64项指标1次。二是对疫情期间市民高度关注的自来水超标加氯的问题,及时进行辟谣,有效缓解社会舆情。
(3)市政府实事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35000户年度实事工程任务进展情况,实现“十三五”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5%以上的目标,进一步扩大本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减少入河污染物的排放量,巩固中小河道水质持续改善,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二是主动公开11个道路积水改善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共铺设排水管道约5.1公里,总投资额约1.3亿,涉及普陀、虹口、静安、徐汇、闵行等五个城区。项目建成后,大大增强了所在路段和上游排水能力,有效缓解暴雨积水问题,实现暴雨积水少,退水快。
(4)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相关信息公开
在中国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实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各事项的新版办事指南,同时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并拓展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去年的37项精简为33项,新增公共服务事项76项,接入“一网通办”平台55项。
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
本年度制定并公布规范性文件6份,并100%配备解读文件。
4.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信息公开
在门户网站局领导栏目动态更新市水务局领导班子(简历等)信息,在机构职责栏目主动公开市水务局主要职能与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5.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
一是开展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部门意见征询。为做好与相关行业“十四五”规划对接,市水务局两次征询市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上海市水系统治理 “十四五”规划》的意见,根据部门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二是公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和防洪除涝规划并公开印发。市水务局和市规划资源局在两局网站主动公开《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上海市防洪除涝规划(2020-2035年)》,根据公示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公开印发《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上海市防洪除涝规划(2020-2035年)》。三是公示水务设施选址选线专项规划。市水务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工程专项规划局部调整》《泰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东总管专项规划》《龙华排水调蓄工程专项规划》。
6.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公开
2020年,累计受理、办理水务海洋行政审批事项9381件。其中,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共1871件(其中水利750件、供水89件、排水1013件、海洋19件);接收建设工程并联征询事项33件、行政协助事项73件。市供水管理处受理办理“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7509件。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受理办理“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审批”1件。
7.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双公示”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局执法总队对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本年度共公开处罚信息155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对排水户排入排水设施污水的执法监测工作,本年度共公开双随机检查信息341条;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在线以案释法,本年度通过局网站共公开典型执法案例4件。
8.财政信息公开
在“中国上海”及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市水务局及局属单位的2020年度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决算、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根据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上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结果等内容。此外,2020年11月,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上海市市级污水处理费2019年度收支情况》。
9.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在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水务重大工程清单及《2020年上海市水务重大工程建设白皮书》,公开市水务局实施市政府水务重大工程的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动态进展。
10.公务员招考情况信息公开
2020年,市水务局共招录参公管理人员14名。
11.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4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4件(包括主合办8件,会办16件),政协提案21件(包括主合办10件,会办11件)。内容主要包括水环境治理、供水安全保障、排水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三角一体化、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等。其中,8件主合办的人大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3件、正在解决1件、留作参考4件;10件主合办的政协提案中,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的6件、列入计划拟解决1件,留作参考的3件。目前,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理完毕,并进行了办理结果公开。
12.主动回应市民关切
(1)局领导做客“政风行风热线”。3月22日上午,局二级巡视员王梦江同志做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围绕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市宣传纪念活动、即将施行的《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疫情期间上海水务防控举措等内容,与观众互动交流,并接听市民来电,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围绕三大涉水涉海纪念日,组织策划宣传活动百余场,向全社会发放宣传册、海报和宣传品万余份。水日水周期间,围绕上海“坚持节水减排,建设幸福河湖”主题,策划“云端”系列宣传,推出“云课堂”“云展示”“云参观”“云普法”“云赏幸福河湖”“云投票”“云科普”“云答题”等线上活动,累计阅读量逾50万。与头部流量APP合作,投放纪念水日水周公益广告,抖音播放量破300万,今日头条推送量破100万;与申通地铁合作,分别布置节水和水环境主题专列,营造爱水护水氛围。同时,为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我局开设了信息公开网上咨询与电话咨询服务。
(2)积极开展“夏令热线”供水排水服务工作。夏令热线活动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负责人轮流赴城建热线值守,8月6日,局长徐建同志走进“12319”城建热线,接听市民来电,倾听市民诉求。同时,先后开展了全市防汛防台暨第三届进博会排水安全保障专项演练、河长制标准化街镇建设、本市洗车行业排水执法、市供水行业“看百年发展、走红色之路、筑民生保障”主题活动、“抓好跨界河湖治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元荡贯通工程等专题宣传,在“夏令热线”期间保持了较好的宣传热度,通过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供水排水行业在今年的“夏令热线”第三方测评中排名第一,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肯定和好评。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33件,市政府分办1件,其中网上申请32件,占全部申请的94.1%,当面申请和信函申请各1件。共计答复34件,办结率100%,其中同意公开18件,不予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职责4件,经查询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6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1件,作为咨询便民函复1件。2020年6月,我局对《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并对《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办理环节中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通过不断健全办理机制,完善内部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申请人办理体验。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暂行规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并在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2020年共对10件政府信息调整公开属性并在该专栏主动公开。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根据《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与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市水务局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调整,增设“政策文件”“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公开年报”五个专栏,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内容的可见性和展示度。同时,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双微”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维,聚焦全市水务海洋领域“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强化与“中国上海”“上海发布”“今日头条”等社会化媒体平台协作,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2020年局门户网站推送新闻299条,政务微博转发2053条,“上海水务海洋”微信公众号推送1616条,微信企业号推送1002条,推送微头条信息1982条。围绕各项工作开局起步、系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做好“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节约用水宣传周”线上主场宣传;在汛期、梅雨、寒潮等季节,做好防御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众推送台风路径、风雨影响、防御提醒、应对措施等第一手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水务海洋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2020年5月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上海市水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020年9月11日,市水务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培训从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提示、《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要修订条款介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一些申请案例等三个方面作了重点解析,并结合典型案例,系统讲述操作实务,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7 | -4 | 938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8 | +8 | 57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3 | 0 | 15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4 | 114276257.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 | 2 | 0 | 0 | 0 | 0 | 3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6 | 1 | 0 | 0 | 0 | 0 | 7 | ||
(七)总计 | 32 | 2 | 0 | 0 | 0 | 0 | 3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2020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1件,目前正在审理中,无行政复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水务海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程度与水务海洋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公众需求还有差距。我局已着手修订《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水务局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两项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公众参与渠道还需要拓展。在“政府开放日(周)”活动的开展中还存在辐射范围不广、影响力不深、参与渠道不够便利、开放形式不够多样、开放程度还有顾虑等问题,我局已针对公众参与认真研究相关制度,起草《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并编制《政府开放日(周)活动方案》明确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与方式,切实提升公众参与度与市民满意度。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强。新的门户网站栏目建设与内容排版还没有和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很好地结合在一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检索功能不够便利,互动交流与下载功能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我局已加强与集约化平台的沟通对接,通过专人引导、后台辅助的方式方便群众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后续会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以更便捷、更高效的方式帮助群众查阅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