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明细属性

上海市水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2月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下阶段工作重点,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水务海洋”网站http://www.shanghaiwater.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2407105

 

专有名词解释

河长制:“河长制”是落实河道、湖泊保护与管理责任的制度安排,其核心是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世界水日:每年的322日为世界水日(World Water Day),旨在推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性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以解决日益严峻的缺水问题。同时,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联合国确定2018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为Nature for water(借自然之力,护绿水青山)。我国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世界海洋日:每年的68日为“世界海洋日”。国家海洋局确定2018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活动主题为“奋进新时代,扬帆新海洋”。

 一、落实推进“五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海洋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水务海洋中心工作,推进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了《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优化公开渠道。一是强化公开发布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两微一端”)的优势和特点,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全方位、分层次的信息服务。同时,借助“中国上海”“上海发布”等市级平台发布重要信息。二是完成与市级信息公开平台对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并全部按时答复。三是调整充实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在信息公开专栏中新增河长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及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截至201812月底共发布对人大代表及政协提案办理的答复信息18条。落实《上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并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河长制信息,全市重大工程项目涉及水务海洋的许可处罚情况等信息。

(二)保障人员培训。建立政务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年初制定了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开展全局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注重工作人员的日常学习,坚持“政务公开窗口人员轮流讲解重大政策和典型案例”工作机制,并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日常学习,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制度。细化落实《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工作考核指标表。编制《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表》,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加强检查指导,优化考核评估,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8594条,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在线访谈5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6篇,回应微博微信168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7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人事任免等情况。

2.主动公开水务、海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指南、流程和信息目录。

3.主动公开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规划计划。特别是水务专业规划、海洋专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科研计划等。

4.主动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年度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财政性信息

5.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招投标情况,公开市政府实事项目和我局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6.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收件公告、办理状态和结果公告。

7.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8.主动公开水务、海洋业务信息,并提供覆盖防汛、水利、水文、供水、排水、海洋管理的实时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上海水务海洋”网站以提供“一站式、人性化”的水务海洋公共服务为目标,以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后台支撑体系,提高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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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查阅点: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

3.政务公开显示屏:位于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户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等专题宣传短片。

4.新闻发布会和社会宣传: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做好水务海洋新闻发布和社会宣传工作。

5.每月两次向上海市档案馆、上海市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和目录。

6.实时向中国上海网站报送具有水务海洋特色的主动公开信息。

7.“上海河长”“阿拉自来水”手机APP

8.“上海水务海洋”“上海防汛”等微信公众号。

9.水务海洋政务微博。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的工作信息。

一是编制发布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的的实施方案》。

二是分批公开河长名单。通过媒体、门户网站等形式分4批落实并公布河长名单;出台《上海市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市河长办会议制度、约谈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

三是主动公开重点难点河道治理进展情况。2018年,市河长办编制印发公开《中小河道水质状况通报规则》,对连续3个月水质监测结果为黑臭的中小河道及其河长公开通报曝光。定期发布如《一张图读懂湖长制》等政策解读材料,每日推送河湖水环境治理、河湖长制等信息,每半年对列入《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56条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公示。

四是多渠道接受市民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接受市民监督。开发建设“上海河长”APP,协助河长实时关注并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处理河道相关问题,反馈公众投诉建议。

2.继续做好供水水质信息公开。依据《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公开指标与频率,及时公开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各网站水质数据信息均可公开查阅。市供水处、供水调度中心公开具体内容及频率,包括:每月中旬公布上月出厂水常规42项指标及合格率、管网水7项指标及合格率;每年年底公布本年度出厂水非常规64项指标及合格率。

3.推进防汛信息公开。完善重大汛情向社会发布机制,通过新闻通气会、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方式,重点公开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防汛预警、潮位预报、台风路径、实时雨量、实时水位、水情通报、防汛责任人名单、汛期值班电话和监督电话等信息。通过文字说明、图表解读、动画片等方式,普及 防汛防台常识。

4.推进海洋业务信息公开。综合分析与评价本市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做好海域使用和海岛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技术规范公开工作,按要求发布项目用海公告。及时发布海洋沿海潮位、海浪预报和海温预报,更新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目录,编制发布海洋经济信息、统计制度、统计公报。加强海洋科普知识宣传,开展世界海洋日、中国防灾减灾日、海洋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推动海洋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课堂”。

5.推进水务海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重大项目清单、执法检查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围绕工程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和质量安全等情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加大建筑市场主体信息和项目信息的采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领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使用。做好市政府实事项目信息公开。

6.提升公文主动公开率,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定期审查公开内容,开展公文主动公开率提升分析,2018年,我局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达到60.2%,创历史新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栏目设置,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发布、草案意见征求、文件清理、备案、有效性检查等工作。

7.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及时更新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在中国上海‘一网通办’与“上海水务海洋”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优化网上办事栏目设置,及时修订办事指南,并做好相应调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收件公告、办理状态、结果公告。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质量管理。

8.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在中国上海’一网通办’与“上海水务海洋”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以及局属预算单位的2018年度单位预算、2017年度单位决算信息。根据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上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结果等内容。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按要求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等文件。20188月,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了《2017年度崇明界河水闸至庙港北闸段海塘达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文件。此外,20186月,还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上海市市级污水处理费2017年收支情况》。

9.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与‘一网通办’信息公开。为兑现新的服务承诺,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着重强调压缩时限、减少环节、简化审批,努力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一网通办”目标。建立社会投资项目水务咨询服务工作机制,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综合咨询服务专窗和专线,由专人负责处理线上和线下咨询的问题并进行反馈。结合供排水接入与社会投资项目改革,在中国上海‘一网通办’与“上海水务海洋”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调整与业务流程改造。为更好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新闻动态和双语图解等信息。完成46项行政审批事项接入‘一网通办’专栏,通过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内容报送系统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并在“中国上海”和局门户网站实时更新办事状态。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情况

1.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工作机制。落实《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明确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分工与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组织政策解读,做到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2.有效落实政策解读。一方面,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另一方面,局领导围绕市民关注的水务热点话题,帮助市民解答疑问、解决问题。318日刘晓涛副局长做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治水”话题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答疑解惑。418日白廷辉局长做客“民生访谈”节目,针对上海市民最关心的雨污混接和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做出回应。89日白廷辉局长走进“12319夏令热线”,接听市民来电,回访以往市民投诉处置情况,并围绕本市水环境治理、迎接进博会水务保障、落实河长湖长制等工作接受媒体专访。

3.主动回应市民关切。借助社会和媒体资源,全系统各单位共同参加,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择取舆情日报、“12345”市民热线、媒体报道中引起社会公众关注或较大程度影响市民生活的相关问题,在“回应关切”栏目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回应,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4.建立宣传和舆情回应机制。针对“上海水务海洋”微信公众号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健全网站编辑部工作机制,由专人对网站及公众号反映的社会关切问题进行回应,社会反响良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情况

2018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3项,其中当面申请3项,网上申请39项,信函申请1项。43项申请全部答复,其中,40项答复同意公开,同意公开率达到了93%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健全过程审核机制、研究会商机制、需求跟进机制、具体案例专题研究机制2018年共召开局办公室、法规处与行政服务中心三方联合协商会议8次。畅通受理渠道,加强便民指导和解疑释惑,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办事流程》,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内部审核。在受理、流转、答复申请的过程中,本着便民利民的宗旨,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对所有申请做到及时规范答复,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

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规范、指导相关行业处室、局属单位及区水务、海洋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培训,规范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兼职人员情况,2018年接受培训人数达80人次,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主要通过挂号信或当面申请等形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目前免费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

全年无行政复议情况;全年共有1项行政诉讼,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全年无举报投诉情况。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651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350人次,接听电话咨询144人次,答复网上咨询157人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7.6万人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水务海洋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公众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搜索功能也需要进一步优化

2019年,我局将结合水务海洋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推进水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做好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进展情况公开。推进白龙港、泰和污水处理设施和竹园、白龙港、石洞口等污泥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继续推进供水保障信息公开。加强长江水源水厂深度处理改造项目等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公开。三是重点推进防汛水利设施建设进度公开。推进团旺河、张泾河、航塘港等水利基本设施建设信用公开。四是探索建立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信息发布机制,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领域信用信息使用。五是要健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分工协同工作机制。

 

 

 

七、附表

统计日期为201811日至1231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859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80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471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106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3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5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16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43

     1.当面申请数

3110

3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39

     4.信函申请数

3140

1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43

     1.按时办结数

3210

42

     2.延期办结数

3220

1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4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4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6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4

     2.兼职人员数

8320

6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2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