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明细属性
2013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2014年1月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下阶段工作重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aiwater.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水务(海洋)业务受理中心信息公开科,联系电话:62407105。

专有名词解释

世界水日:1993年1月18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世纪行动议程》中提出的建议,通过了第193号决议,并确定自1993年起,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World Water Day),旨在推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性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以解决日益严峻的缺水问题。同时,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联合国确定2013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合作”(Water Cooperation)。我国纪念2013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结合上海实际,确定2013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水资源,呵护水生态”。

世界海洋日:2008年12月5日第6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11号决议,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的6月8日为“世界海洋日”。“世界海洋日”的确立,为国际社会应对海洋挑战搭建了平台,也为在中国进一步宣传海洋的重要性、提高公众海洋意识提供了新的机会。国家海洋局确定2013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活动主题为“建设海洋强国”。结合上海实际,确定2013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认知美丽海洋,发展海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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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自来水”手机APP:该软件是一款专门提供上海全市自来水水量、水质信息的APP软件。

一 、概 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上海市水务(海洋)业务受理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协同。目前有专职人员8名, 其中3名为全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5名为兼职人员,负责现场受理和咨询。

2013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基本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水务、海洋信息资源的整合,更加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注重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受理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受到了社会好评,继续保持零有责投诉、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无确认违法。

(一)完善工作机制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落实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二)加强培训考核

将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市水务系统政风行风测评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重点单位,加强调研指导、专项检查、定期通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目标管理

创新机制,自我加压,以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为抓手,构建窗口服务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围绕“依法、规范、高效、为民”的目标,“水务海洋直通车”班组(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受理窗口)通过几年来的努力,逐步实现了业务受理人员精通水务、海洋四个行业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专业技术水平、业务接待礼仪、形象气质良好。通过创建窗口政务服务品牌,促进了水务海洋行政许可和政务公开“一门式”办理的集中度进一步增大,办事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大,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窗口班组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集体)”、“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上海市学雷锋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上海市团队创先特色班组”等荣誉称号。

(四)加强基础工作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更新和删除等审查流程,做到公开指南及时编制和更新、公开目录与公开信息同步上网,月报和季报及时上报,年度报告按要求编制和公开。受理大厅资料摆放整齐、咨询电话认真接听;主动公开文件每月两次及时移交上海市档案馆、上海市图书馆,全年共移交主动公开信息目录33份、信息更新和删除目录表1份、主动公开信息679份、年报1份;实时向中国上海网站报送新闻和主动公开文件,全年共计报送864项;认真做好行政公文备案工作,全年共计备案公文1419项。

(五)扩大社会参与

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和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及时、准确地做好水务、海洋新闻发布和社会宣传工作。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健全网上局长信箱、在线访谈、调查评议、政务微博等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其中,“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保障高峰供水服务、全力确保城市安全平稳运行”网上互动事项引起热议,公众参与3799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8条,删除失效信息139条,更新过时信息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9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人事任免等情况。

2、主动公开水务、海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指南、流程和信息目录。

3、主动公开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特别是水务专业规划、海洋专业规划和信息化规划等全市性、区域性专项规划。

4、主动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年度部门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主动公开年度水务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招投标情况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和我局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6、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收件公告和结果公告,并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基本完成水务、海洋行政许可“全部上网、全程上网”的系统开发和试运行,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

7、牵头开展供排水行业办事公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8、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以案说法。

9、主动公开其它水务、海洋业务信息,并提供覆盖防汛、水利、供水、排水、海洋的实时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aiwater.gov.cn):以提供“一站式、人性化”的水务公共服务为目标,以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后台支撑体系,提高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2、公共查阅点: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查阅点设有资料栏和市民查阅专用电脑)。

3、政务公开显示屏:位于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户外。每个工作日滚动播放行政办事收件和结果公告、各类水务收费标准、水务图文简讯等群众较为关注的内容,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等专题宣传短片,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4、新闻发布会和社会宣传: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做好水务新闻发布和社会宣传工作,并以公众信息需求出发,开通了手机短信服务平台。

5、每月两次向上海市档案馆、上海市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和目录。

6、实时向中国上海网站报送具有水务、海洋特色的主动公开信息。

7、制定《上海市水务、海洋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采取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运作模式,开设不同层面、各具专业特色的水务、海洋政务微博,力行“织博为民”,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传播和政民互动。

(三)开设特色便民渠道

1、及时公开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将台风路径、实时雨量、供水服务等信息分门别类在“便民信息”栏目实时公布(共分防汛、水利、供水、排水、海洋5大类36个小类)。

2、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均编制了表格范例,并在网上办事栏目发布,方便申请人参考后填写申请表格。

3、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汛期的汛情、雨情、水情信息,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避险引导。

4、网站提供RSS订阅功能,并在新闻栏目设立了“推荐”按钮,可将相关内容发送到发送人自己或者朋友的E-mail。

5、在网站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开设手机APP下载模块,提供“上海水务”手机版网站链接二维码扫描、“上海水务”手机APP和“阿拉自来水”手机APP下载(包含android和iphone版)

(四)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1、及时公开年度财政性资金信息。及时公开201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部门预算表、201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和预算表、2012年度财政专项市补资金使用情况、2012年度部门决算及说明(201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作为年度部门决算的第4部分公开)。

2、进一步加大水务海洋规划计划公开力度。加大水务专业规划、海洋专业规划和信息化等全市性、区域性专项规划的公开力度。2013年共公开了《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文化建设行动纲要(2013-2020)》、《2013年度水务(海洋)行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3项全市性规划、计划以及对57项区域性专项规划的行业审核意见。

3、继续深化办事公开。一是推进行政许可办事公开。及时完成水务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的调整归并和新增海洋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发布上网,并对表格下载和样例下载栏目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自我挑战、主动加压,完成水务、海洋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制工作,稳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以“外网受理、内网流转、协同办公、电子监察”为目标,根据“先行先试、测试征询、总结提高、全面铺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事系统建设,基本完成水务、海洋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完成区县行政许可业务报表系统并验收投入使用。该系统实现了我局4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统计及全市19个区县许可事项的许可登记汇总,解决了按地域、按行业、按事项、按时间等不同要求的统计难题。全年累计受理水务行政审批事项计2461项,累计受理海洋行政审批事项计211项,累计受理并联审批事项216项。除涉密事项外,均已在网站“网上办事”栏目主动公开“收件公告”、“办理状态”和“结果公告”。二是推进供水企业办事公开。坚持将行业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内容,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检查。在每年的行风工作检查中,以抽查对外服务窗口、查看供水企业网页等方式,对供水行业办事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供水行业配合“夏令热线”主题活动,在以往通过网站、营业站点发布水质公告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水质公开范围,在全市选择有条件的小区,与物业、业委会等联手,利用小区现有的LED展示屏等设施,定期公布水质情况,让市民零距离了解所在供水区域的水质状况。首批共有50个小区纳入公开范围,公开内容为各供水企业出厂水的浊度、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杆菌等4个最能体现水质状况的常规指标。同时,在全国自来水行业内率先正式推出了供用户查询水质、水量信息的手机APP应用软件“阿拉自来水”,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市民普遍好评。目前,该软件每日更新中心城区及各区(县)自来水日用水量和出厂水4项指标(平均值),即浑浊度、一氯胺(总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的监测数据。今后,供水行业将根据软件试运行情况及用户需求,不断充实完善软件内容,逐步纳入工程抢修、计划停水、水表更换、水价信息、突发事件等相关信息,让市民可以拿起手机,随时了解水情信息。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办事公开。及时公开和更新水务海洋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三告知、社会承诺、执法职权、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水务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提高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组织开展听证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均以公开的方式开展,并在听证前在网上发布听证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旁听。通过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2013年,以纪念“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为契机,分别就2起水务违法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就1起海洋违法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活动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专家、局领导及相关处室代表、区县执法单位代表、案件涉及行业的企业代表、义务监督员和有关媒体记者参加。这种公开的案件审理、听证方式,提升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有利于确保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对外加强了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同时扩大了宣传面和教育面,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多家主流媒体均对此进行了报道或转载。

4、继续做好中心城区供水水质信息公开。2012年7月1日起,新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全面实施,与1985版的旧国标相比,检测指标由35项大幅提高至106项。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公布中心城区供水水质信息,在网站“供水水质”栏目中,每周公布管网水4项指标平均值,每月公布常规指标42项指标平均值、每半年公布非常规指标64项指标平均值,为市民了解水质情况提供权威数据。水质信息公开后,社会媒体反映总体良好。

5、制订《上海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在2012年7月1日起公布中心城区供水水质信息的基础上,2013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制订了《上海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水质公开的工作职责、水质公开的内容及方式、水质公开的时间安排。

6、做好供水成本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局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供水成本公开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市属供水企业2013年5月29日通过上海供水热线网站(www.962740.com)向社会公布2010年至2012年供水成本。成本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反映市属供水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的两张表格,即《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和《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两表共计六大类59项公开数据。主要涉及:1)企业基本财务情况、2)供水和售水、3)人员及工资情况、4)供水总成本、5)水量及差率、6)供水单位成本。经济数据来源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财务决算由会计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做好水价调整前后的相关信息公开。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专家会商制度、分析热点问题,认真准备开好听证会、座谈会,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地铁移动电视、网站、政务微博等媒体,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水价的复函>的通知》,并在“便民服务-供水-水价标准”栏目,列表对居民用户阶梯水价中不同阶梯的“户年用水量”、“自来水价格”、“排水价格”、“综合水价”进行了说明,对非居民用户在调整前后的各类水费价格进行了分类对比。供水企业通过供水热线网站和供水微博等向社会公布水价调整方案、通过供水热线962740接听市民咨询电话。并在水价调整后第一次抄表发放账单的同时一并发放各类《告客户书》,《告客户书》以颜色区分,绿色的是《告“一户一表”客户书》,“一户一表”居民客户执行阶梯水价; 粉红色的是《告“合用表”客户书》,合用表居民客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按调整后的第一阶梯水费单价结算; 黄色的《告客户书》是针对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客户(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按照居民综合水价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85元调整,即由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65元/立方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依申请受理机制、研究会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规程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申请需求跟进机制,对于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的事项,及时会商提出有关信息公开方案;对于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定期梳理更新,纳入便民问答范围予以解答。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问题进行研究会商,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来促进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别是针对“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中反映出来的市民对供水水质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商议供水水质公开工作,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了《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供水水质公开工作。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

完善申请窗口受理咨询机制,简化申请流程。网络、信函、电子邮件、当面提交等渠道畅通,并在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2013年共受理申请303项,其中262项通过网络提交、7项通过信函提交、32项当面提交、2项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下半年,还结合网站改版,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使栏目设置更合理、查询更便捷。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受理举报、责任追究制度。

在受理、流转、答复申请的过程中,本着便民利民的宗旨,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2013年共受理申请303项,其中同意公开的299项,同意公开率达到98.7%;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参照示范文本规范合理答复,受到申请人好评。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的,暂不列入收费范围。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无行政诉讼、无有责申诉举报、行政复议无确认违法。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448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249人次,咨询电话接听42人次,网上咨询157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4.2万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13年下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我局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不高的问题,对上半年所有行政公文进行了分类梳理,提出了整改方案。经过整改,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从上半年的15.1%提高到了下半年的36%,全年平均27%,今后要进一步提高意识、严格把关,提高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尤其是通知、通告、通报类行政公文和水务海洋建设领域相关公文,除了属于内部管理和过程性信息外,一律要主动公开;二是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拓展。鉴于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信息的敏感性和特殊性,今后要在执法实践中继续深化执法信息公开的研究探索,不断拓展水务海洋执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对区县水务海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尚需加强,今后要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对接区县和基层需求,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指导。

七、下阶段重点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意识、严格把关,提高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及规划计划公开力度;继续推进水务(海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继续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法人库建设;做好水务、海洋行政许可事项“全程上网”、 “全部上网”工作的推广和运用,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结合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要求,根据上海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统一部署,确定“核发《排水许可证》”和“核发《取水许可证》”为我局试点事项,制定《市水务局单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上网建设方案》,试点开展“单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上网”;继续推进供排水行业办事公开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完善依申请公开研究会商、争议调解等工作机制,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水务、海洋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与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八、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统计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八、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统计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79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67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5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77
受理申请总数 30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2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4.网上申请数 262
5.信函申请数 7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03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99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2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约14万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5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24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4.2万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8
其中:1.全职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