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只征不转”用地手续劳动力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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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3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要求,为支持本市水利项目建设,针对本市水利工程水面淹没区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项目,只办理土地征收手续,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即“只征不转”)。为保护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本市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采用“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的水利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项目法人要积极对接属地政府,加快办理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备案证明》,并于进场施工前完成,切实保障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
(二)压实监理单位职责。为切实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工令审核签发前,要同步查验《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备案证明》。
(三)加强备案审查。市区两级水务安质监机构受理开工备案时,要同步对《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备案证明》取得情况予以检查。
(四)加强行业抽查。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日常项目检查、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步查验《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备案证明》。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