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5年度)补充报告-三号作业区维护》审定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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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277号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5年度)补充报告—三号作业区维护>的函》(沪港务工程发〔2025〕14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评审,我局对《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5年度)补充报告—三号作业区维护》(以下简称《方案》)的审定意见如下:
一、《方案》总体结构完整,内容较全面,工程基本情况清晰、维护疏浚量明确、处置方式和周期合理、运输方式和路线可行,可用于指导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
二、同意你单位开展2025年度吴淞口锚地三号作业区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于小洋山北项目。
三、同意疏浚砂综合利用量为368.2万方,实施期限为函复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根据上海海事局颁发的《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沪海事准字(2024)第0074号),同意从事该工程疏浚砂综合利用的疏浚作业船为“新海狼”“浏河沙”。
五、2#西半锚区和3#锚区南侧区域疏浚底高程控制至-10米,2#西半锚区和3#锚区北侧区域疏浚底高程控制至-9米,疏浚作业区各控制点坐标详见附件。
六、其他后续管理要求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5年度)>审定意见的函》(沪水务〔2025〕6号)执行。
特此函达。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