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5年度)补充报告-三号作业区维护》审定意见的函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527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5年度)补充报告—三号作业区维护>的函》(沪港务工程发〔202514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评审,我局对《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5年度)补充报告—三号作业区维护》(以下简称《方案》)的审定意见如下:

一、《方案》总体结构完整,内容较全面,工程基本情况清晰、维护疏浚量明确、处置方式和周期合理、运输方式和路线可行,可用于指导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

二、同意你单位开展2025年度吴淞口锚地三号作业区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于小洋山北项目。

三、同意疏浚砂综合利用量为368.2万方,实施期限为函复之日起至20251231日。

四、根据上海海事局颁发的《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沪海事准字(2024)0074号),同意从事该工程疏浚砂综合利用的疏浚作业船为“新海狼”“浏河沙”。

五、2#西半锚区和3#锚区南侧区域疏浚底高程控制至-102#西半锚区和3#锚区北侧区域疏浚底高程控制至-9,疏浚作业区各控制点坐标详见附件。

六、其他后续管理要求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吴淞口锚地维护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5年度)>审定意见的函》(沪水务〔20256号)执行。

特此函达。

 

 


 

上海市水务局

202571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7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