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同意华漕(临)泵站功能性报废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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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30号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漕(临)泵站功能性报废的请示》(沪城水〔202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新建北翟路雨污合建泵站已于2021年建成投运,其服务范围、泵站规模均能完全覆盖华漕(临)泵站服务范围。华漕(临)泵站自2023年3月起停运,至2024年底已经历两个汛期,管辖服务范围内未有积水情况发生。华漕(临)泵站具备报废条件。
二、请你公司及时做好泵站的设施量调整,并按有关规定至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备案。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