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佘山镇2017年度黑臭河道(中心港、南湾泾等)综合整治工程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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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805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佘山镇2017年度黑臭河道(中心港、南湾泾等)综合整治工程决算的请示》(沪松水〔2020〕5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松江区佘山镇2017年度黑臭河道(中心港、南湾泾等)综合整治工程决算投资2690.52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45.2984万元,独立费用167.5143万元,建设用地费77.7116万元。

二、根据沪水务〔2017〕720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1828.9689万元,松江区承担861.5554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