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华新镇2018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韩家巷江、南沈港等)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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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153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华新镇2018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韩家巷江、南沈港等)设计变更及部分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0〕121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为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南沈港、天字圩江2条河道按现状河口线实施,共计减少土方1140.13立方米、护岸70.8米、绿化2619.63平方米、防汛通道1287.80平方米;同时为避免占有水面,将原设计高强嵌锁砌块整体抬升0.3米,并在挡水侧布置一排4米木桩。共计1606.3米。

(二)为保护岸后房屋安全,原则同意将南沈港、天字圩江局部原设计高强嵌锁砌块结构调整为密排木桩结构,共计1007.9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因天字圩江东侧南北向河道(青虬江)位于青浦区与闵行区交界处且此段已由闵行区实施完成,原则同意取消该段整治内容,疏浚减少2374.23立方米、护岸减少129米、栏杆减少115.4米、绿化减少1167.06平方米、防汛通道减少221.3平方米。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