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20年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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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848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20年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沪松水〔2022〕1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因新开河段位于出让地块内,经多次协调未果,原则同意取消大港五号河(光华路—史家村江)343米实地开河,现状河道南北分别与古浦塘、昆南河连通,减少开挖土方14081.72立方米、回填土方578.04立方米、叠石护岸824米、防汛通道988.80平方米、绿化4717.40平方米。

二、上述建设内容调减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

三、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加强河道用地协调,尽快推进该区域河道按规划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