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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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566号

 



 

相关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推进生态流量(水位)管理是2022年全国及本市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任务。黄浦江、淀山湖-元荡等跨省河湖已纳入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清单,同时本市确定了9条重点河道的生态水位保障目标并印发了保障实施方案。为切实提高本市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水平,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2210号,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黄浦江、淀山湖-元荡生态流量(水位)保障

市水文总站会同青浦区水务局,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办水文函2022379号)和流域管理机构工作要求,开展相关控制断面流量、水位等要素的监控、数据整编及信息报送,加强监测数据分析评估,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编制完成《2022年度上海市黄浦江生态流量和淀山湖-元荡生态水位保障实施监管与自评估报告》。

二、开展重点河道生态水位目标复核

市水文总站组织对本市9条重点河道生态水位目标开展自查工作,重点自查已确定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达性;配合流域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复核工作。

三、严格重点河道生态水位管理

各相关区要落实生态水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要将重点地表水取水户、重要控制性水工程纳入监管范畴,密切关注水情、工情和取用水变化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控制性水工程调度计划,保证河道生态水位。2023年1月31日前,区水务局将辖区内重点河道生态水位保障工作年度自查评估报告报送市水务局,并抄送市水文总站和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四、加强重点河道生态水位监测预警

区水务局要强化生态水位监测,按要求将监测信息报送市水文总站,确保报送信息及时、规范。市水文总站要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完善预警机制,根据预警指标及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发生生态水位预警的,区水务局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启动相应预案,切实保障河道生态水位。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做好预警响应期间水工程调度相关指导工作。

五、强化生态水位监督考核

按照《2022年上海市水务局水务监督工作要点》(沪水务〔2022〕235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2〕544号)有关要求,市水文总站负责生态水位保障监督检查,并利用《上海市生态流量(水位)监测月报》定期通报生态水位保障情况。生态水位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相关区政府2022年度绩效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2〕210号)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