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松江区新浜市河泵闸)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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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107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松江区新浜市河泵闸)决算的请示》(沪松水〔2020〕1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松江区新浜市河泵闸)决算投资1766.57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41.6050万元,独立费用128.6120万元,供电外线费57.5500万元,建设用地费138.8080万元(腾地面积6.28亩)。
二、根据沪水务〔2017〕941号、沪水务〔2017〕942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1688.0970万元,松江区承担78.478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决算投资1627.7670万元由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