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17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沟通水系工程(十一号河、格子河、新开河)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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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801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小昆山镇2017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沟通水系工程(十一号河、格子河、新开河)决算的请示》(沪松水〔2020〕5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松江区小昆山镇2017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沟通水系工程(十一号河、格子河、新开河)决算投资2364.96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89.9561万元,独立费用175.0076万元。
二、根据沪水务〔2017〕943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1655.4746万元,松江区承担709.4891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