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金山区面杖港等)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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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797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金山区面杖港等)决算的请示》(金水务〔2021〕1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金山区面杖港等)决算投资56211.59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536.9058万元,独立费用3234.5378万元,建设用地费22440.1486万元(腾地面积334.40亩)。

二、根据沪水务〔2017〕941号、沪水务〔2017〕942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44472.2436万元,金山区承担11739.34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决算投资33771.4436万元由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金山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