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四滧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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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689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区四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沪崇水务〔2021〕225号)及相关设计报告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

通过疏拓河道、新建护岸、新建桥梁和景观绿化等工程措施,扩大河道槽蓄量,消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升区域防汛除涝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以及河道景观功能,发挥河道综合效益。

二、工程规模和内容

工程整治范围为崇明区四港,南起四港南闸,北至四港,整治疏浚河道总长13.77千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工程1136498立方米(其中疏浚土方船挖447144立方米,机械开挖689354立方米,堤顶回填57574立方米);新建护岸27296米、桥梁1座;新建绿化109415.50平方米(其中斜坡绿化84139.50平方米,水生植物25276.00平方米)等。

三、建设标准

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除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

地震烈度按7度设防。

通航标准:四港(长江南口~南横引河)为规划Ⅵ级航道,四港南横引河以北河段属于内河通航水域。

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堤顶高程设置为4.0米,岸后现状高于4.0米岸段维持现状。

四、主要建筑物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

主要护岸结构型式有:双排方桩+舒布洛克砌块挡墙+水土保护毯;单排预制方桩+塑钢板桩+水土保护毯(固化土);固化土;双排间隔木桩+水土保护毯;密排木桩+卵石平台+塑钢板桩+水土保护毯;水土保护毯+石笼+灌砌块石护底;密排木桩+水土保护毯+灌砌块石护底;连锁块+灌砌块石护底;密排木桩;塑钢板桩+水土保护毯+灌砌块石护底等护岸结构。

桥梁采用钻孔灌注桩+预应力空心板梁。

原则同意绿化等工程设计。

五、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复核测量成果,优化完善河道疏浚土方处置方案。

六、投资概算

经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48864.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81.42万元(含景观等工程费用126.21万元),独立费用1784.01万元,预备费1013.27万元,建设用地费27586.00万元(腾地面积288.60亩)。按资金渠道分:市补助范围工程投资21152.49万元;区承担景观绿化等工程投资126.21万元;区承担建设用地费27586.00万元,腾地费用按市“十四五”相关政策执行。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