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对《上海横沙一级渔港整治维护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意见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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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643号

 

 

 

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查<上海横沙一级渔港整治维护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沪长开司〔2021〕8号)及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上海横沙一级渔港整治维护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上海横沙一级渔港码头整治维护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该项目在横沙渔港码头原结构基础上进行环保设施提升改造设计、码头水工建筑物的结构修复、趸船结构修复、监控系统扩容设计和沉船打捞,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洪评报告》论证范围基本合理,对该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情况介绍符合实际,建议补充完善海塘设计潮位、地质参数及横沙通道河势资料。

三、基本同意《洪评报告》中对该项目区域附近河演分析和趋势预测,结论基本合理可信。

四、《洪评报告》中堤防影响分析内容完整,分析的结论基本可信,建议进一步完善码头桩基修复施工工艺及其对防洪影响分析,并补充完善本项目管线以及管线井对河道堤防的影响分析,进一步复核河道堤防的结构安全。

五、《洪评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建议进一步强化防治与补救措施针对性,细化施工组织设计,完善监测方案,细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防汛防台等应急预案及相关责任。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