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雄伟河水闸安全鉴定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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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608号

 

 


 

闵行区水务局:

你单位《闵行区水务局关于上报雄伟河水闸安全鉴定报告的请示》(闵水务水〔2021〕64号)已收悉。根据水利部《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2014)和《上海市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沪水务〔2011〕9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雄伟河水闸安全类别为三类闸的安全鉴定意见。

二、你单位应按照水闸管理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尽快采取除险加固等相应处理措施,强化水闸运行管理,进一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水闸安全运行。

三、经安全鉴定,水闸安全类别发生改变的,你单位应在接到水闸安全鉴定批文后,向水闸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