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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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507号
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长兴岛管委会,市监狱局,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城投集团、光明集团、上实集团、地产集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的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家部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就加大力度做好全市水务工程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防控意识
针对近期新型变种新冠肺炎病毒在全国的蔓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目前疫情的紧张情势,切勿放松警惕,务必强化防控意识,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属地原则,严格工地管理,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防疫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要求。
二、落实实名制度、加大排查力度
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本市实名制管理要求,履行人员实名制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相关台账记录务必妥善保存,随时掌握人员的健康状况。针对前往、途径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防控管理工作,尤其要做好新发疫情地区人员的补充检测和追溯工作。
三、做好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工地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运转通畅的实时监控、精准追溯、高效执行的防疫工作保障机制。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码及行程码查验,执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严格做好场地的日常通风、消毒工作,严格监督场内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疫苗应种尽种
针对本轮变种病毒的高传播力和高病毒载量,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疫苗接种的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力度。各单位应告知从业人员本轮变种病毒的危险性,积极引导广大从业人员消除疑虑,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目标人群应种尽种,并在场地宣传栏位每日公示最新疫苗接种数据。
五、执行报送机制、提高报送频率
为随时全面掌握本市在建水务工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检测情况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近期请各单位联络人每日上午12时前,将统计数据(见附表)汇总上报至市水务局,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疫苗接种及健康检测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唐继韵 32066808
陈 洁 32066097
邮 箱:jgc@swj.shanghai.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
附件
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疫苗接种及健康检测情况统计表 | |||||||||||||||
单位名称: 上报日期: | |||||||||||||||
项目名称 | 现场总人数 | 应接种人数 | 已接种人数 | 当日体温检测人数 | 体温异常 人员名单 | 项目 所在 区划 | |||||||||
管理人员 | 建筑工人 | 合计人数 | 管理人员 | 建筑工人 | 合计人数 | 完成第一剂人数 | 完成第二剂人数 | ||||||||
管理人员 | 建筑工人 | 合计人数 | 管理人员 | 建筑工人 | 合计人数 | ||||||||||
合计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填表说明:
1、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不含完工未验和长期停工且无用工人员的在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
2、应接种总人数为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和一线建筑工人的现场总人数减去不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人数
3、上报时间为每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