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徐汇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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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453号

 

 

 

徐汇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徐汇区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行业审查的请示》(徐水务〔2021〕1号)及《徐汇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我局组织了技术审查,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规划范围为徐汇区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54.9平方公里,研究范围扩大至约62平方公里。规划目标为:至2035年,排水系统基本达到5年一遇排水能力,100年一遇内涝可控,溢流污染负荷控制率达到80%(以SS计)。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确定的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规划维持现有排水模式,规划范围内设2个自排地区,为华东理工大学和植物园,区内服务面积2.6平方公里;设22个强排系统,分别为肇嘉浜、小木桥、新宛平、龙华镇、蒲汇塘、龙华机场、龙水南路、吴中、漕溪、漕河泾、桂平、康健、石龙及铁路二客站、合川、梅陇、长桥、罗秀、华泾西、华泾北、徐浦大桥、华泾南、关港,区内服务面积约52.3平方公里。

规划维持现有排水体制:规划范围内设5个合流制系统,分别为肇嘉浜、小木桥、龙华镇、蒲汇塘和新宛平(其中,龙华镇和蒲汇塘研究逐步向分流制过渡),区内服务面积约16.9平方公里;其余龙华机场等19个分流制系统区内服务面积约38.0平方公里。

雨水排水系统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合流制≥11毫米、分流制≥5毫米。

三、关于规划方案

按照全市雨水规划分配的指标要求,你区新建提标调蓄设施(绿色设施)应不小于32万立方米,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灰色设施)规模应不小于21.8万立方米(不含龙华厂、长桥厂调蓄量)。原则同意各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一)六厂范围

吴中、漕溪、漕河泾、桂平、康健5个排水系统通过龙华厂功能调整解决系统提标和控污,初期雨水经合流污水二期南线总管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石龙及铁路二客站排水系统通过长桥厂功能调整解决系统提标和控污,初期雨水经合流污水二期南线总管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

(二)自排区域

植物园和华东理工大学为已建分流制自排地区,规划通过单系统提标完成提标建设要求,通过源头径流控制措施,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三)其余系统

合川排水系统由闵行区牵头考虑。其他肇嘉浜、小木桥等15个排水系统规划提标和控污方案分别为:

1.提标方案:龙华机场、龙水南路2个排水系统通过龙华排水调蓄工程及龙水南路泵站迁建工程完成提标要求,其余系统以绿色设施为主,通过联合提标、单系统提标或新建达标等途径,完成提标要求。

2.控污方案:龙华机场、龙水南路、龙华镇、新宛平、小木桥5个排水系统通过龙华排水调蓄工程完成控污要求,初期雨水经污水二期南线总管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肇嘉浜、蒲汇塘、梅陇、长桥、罗秀、华泾西、华泾北、徐浦大桥、华泾南、关港10个排水系统通过联合或单系统控污途径达到控污要求,初期雨水经污水二期南线总管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

四、近期规划任务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期间实施计划:实现蒲汇塘、龙水南路、龙华机场、吴中、桂平、漕河泾、漕溪、康健、石龙及铁路二客站、罗秀10个排水系统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新建提标调蓄设施(绿色设施)规模不小于9.6万立方米(含新增提标泵排规模);新建初雨调蓄池规模不小于10.3万立方米;推进小木桥和肇嘉浜排水系统联合提标的方案研究工作。此外,应保证新蒲汇塘初雨调蓄池建设于2022年上半年开工;长桥、罗素、徐浦泵站初雨调蓄池于“十四五”期间建成,其余现有泵站初雨调蓄池于“十四五”期间开工。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按照全市雨水规划分配的绿色设施、灰色设施指标要求,在《徐汇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技术审查报告》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深化规划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并纳入徐汇区单元规划。如确因制约因素无法完成绿色设施指标,经区政府决策后,可转为灰色设施建设方案,由绿转灰的设施投资和建设主体仍与原绿色设施相同,以区为主负责推进。

(二)请你局联合区规划资源部门,在《规划》基础上,开展规划泵站、调蓄设施等用地专项规划编制,控制地下空间、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请你局会同区建设和管理委做好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

(三)请你局在前述近期规划任务基础上,尽快同步开展其他排水系统的提标和控污实施工作,力争尽早实现规划目标。

(四)请你局配合闵行区水务局,做好合川系统的提标和控污工作。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务规划院,城投水务集团。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