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浦东新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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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454号

 

 

 

浦东新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浦东新区雨水排水系统规划(2020-2035年)(含浦东新区外环以内排水系统规划)的请示》(浦水务〔2021〕35号)及《浦东新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我局组织了技术审查,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规划范围为浦东新区城市开发边界,面积约7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为浦东新区陆域范围约1412平方公里。规划目标为:至2035年,排水系统基本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50-100年一遇内涝可控,溢流污染负荷控制率达到80%(以SS计)。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提出的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规划排水体制为分流制。

规划排水模式:规划范围内约120个强排系统,服务面积约280平方公里;其余地区为自排地区、控规未覆盖区域或自建系统,服务面积约480平方公里。

雨水排水系统重现期:主城区、南汇新城和部分重要地区采用5年一遇,其他区域采用3年一遇,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5毫米。

三、关于规划方案

按照全市雨水排水规划分配的指标要求,你区新建提标调蓄设施(绿色设施)应不小于302万立方米,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规模应不小于113.7万立方米。

基本同意《规划》提出的雨水排水系统方案和初期雨水出路,各排水系统以绿色设施为主,采用联合或单系统途径完成提标及控污要求。建议进一步落实全市雨水排水规划分配指标,完善排水系统方案。

初期雨水出路以各污水厂片为界,分别经各污水系统内污水总管进入竹园、白龙港、海滨和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四、近期规划任务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期间实施方案,即实施中心城龙阳车站、金桥 1#等 15 个强排系统,中心城外迎熏、外高桥物流园区等4 个强排系统和部分自排地区的提标和新建工程。至“十四五”期末,全区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的面积中心城内不小于93.6平方公里,南汇新城不小于45.3平方公里,其余区域不小于94.1平方公里。提标调蓄设施(绿色设施)规模应达到90.6万立方米。

至“十四五”期末,应建成花木1#、金沪、云莲、六里桥、杨高南、浦三、三林、东书房、凌兆、花木2#、泾西、泾东、泾南、康桥、孙农、高西东、杨思东块和凌兆等泵站初雨调蓄池;花木1#泵站初雨调蓄池应于2022年上半年开工;其余泵站初雨调蓄池工程应于“十四五”期间开工。初雨调蓄池规模应达到25万立方米,满足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按照全市雨水规划分配的绿色设施、灰色设施指标要求,完成规划方案修改完善后尽快报经区政府批准。并与浦东新区外环以内排水系统规划、五大新城水务规划等相关在编规划做好充分衔接。如确因制约因素无法完成绿色设施指标,经区政府决策后,可转为灰色设施建设方案,由绿转灰的设施投资和建设主体仍与原绿色设施相同,以区为主负责推进。

(二)请你局联合区规划资源部门,在《规划》基础上,开展规划泵站、调蓄设施等用地专项规划编制,控制地下空间、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请你局会同区建设和交通委做好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

(三)请你局在前述近期规划任务基础上,尽快同步开展其他排水系统的提标和控污实施工作,力争尽早实现规划目标。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务规划院,城投水务集团。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