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取水在线监测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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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363号
上海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和精细化、智慧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夯实水资源基础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办资管〔2021〕57号)和上海市《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取水口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为平台,强化取用水监管的数字化、智慧化和精细化,实时掌握取水单位取水动态变化,及时了解区域水资源使用情况,对区管年取水许可量在1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取水单位(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取水单位”)全部纳入在线监测,并接入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其中,现有“规模以上取水单位”,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接入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新增“规模以上取水单位”,应于核发取水许可证前接入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
二、管理要求
(一)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指导各区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取水单位”在线计量监测的接入工作,明确相关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做好全市取水在线监测数据的清理入库,对各区数据接入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督促市管取水户按时填报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并完成数据审核,负责全市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名录库的维护和管理。
(二)各区水务局和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区管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和日常维护工作,要落实保障经费,按要求组织开展区管取水户的在线监测工作并及时接入全市系统,督促区管取水户按时填报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并完成数据审核,并将区管取水户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月报上报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
三、考核要求
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应对各区取水在线监测工作加强考核,将取水在线监测数据每周、每月的汇总情况,同步反馈至各区水务局和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数据质量的完好率、准确率将纳入各区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