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1〕362号

 

 


 

局属相关单位,各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长兴岛管委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城投水务集团、光明集团、上实集团,城投集团吴淞江工程(上海段)建设项目管理部: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1157号)、《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2113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定于2021年6月在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局党政的工作要求,以推进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线,围绕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集中学习、专项治理、经验交流、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活动,提升水务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进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单位、各水务重大工程临时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扎实开展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月”专项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对标对表《上海市水务海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水务〔2020〕696号)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做好2021年水务海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1〕351号)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落地落实。一是水务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工程进度和季节性特点,全面梳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措施,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和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二是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单位、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积极运用暗访、“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月”大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要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受控。三是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项目法人单位、水务工程相关参建单位针对目前国内新冠病毒多地散发的现状,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接种疫苗,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每周及时上报水务在建工程从业人员接种疫苗情况。四是各单位要结合工程度汛特点,进一步细化度汛措施,加强工程现场和人员居住场所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和汛期巡查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水务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三)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宣传活动。一是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本市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的通知》(沪建质安联〔2021〕15号)精神,积极推动水务版块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开展,进一步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工伤预防保护能力。二是各单位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座谈交流,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展示和推广,倾听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及时反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四是各水务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用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增进工程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五是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国家“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以及本市组织的第五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积极参与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要通过在工地现场、人员居住场所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成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的重要抓手,将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

为确保活动成效,请各区水务局、地区管委会、市级项目法人、市水务安质监站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7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市水务局。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

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进展情况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以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开展水务工程建设领域

专项活动

水务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工程进度和季节性特点,全面梳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措施,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和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发现安全隐患(…)条,完成整改(…)条,质量问题(…)条,完成整改(…)条。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单位、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积极运用暗访、“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月”大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要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受控。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单位、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开展暗访检查(…)次,其中,主管建设安全领导带队(…)次。共发现安全隐患(…)条,完成整改(…)条,质量问题(…)条,完成整改(…)条。曝光问题隐患(   )条,市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是□否。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项目法人单位、水务工程相关参建单位针对目前国内新冠病毒多地散发的现状,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接种疫苗,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每周及时上报水务在建工程从业人员接种疫苗情况。

根据市统一部署,每周填报相关表格,并于每周三上报市水务局。

各单位要结合工程度汛特点,进一步细化度汛措施,加强工程现场和人员居住场所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和汛期巡查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水务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开展在建工地防汛检查(…)次,发现问题(…)条,完成整改(…)条,开展在建工地应急演练(…)次。

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教育

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本市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的通知》(沪建质安联〔2021〕15号)精神,积极推动水务版块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开展,进一步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工伤预防保护能力。

开展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场,培训一线作业人员(…)人。

各单位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

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座谈交流,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展示和推广,倾听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及时反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开展安全生产座谈交流(…)场,展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条,反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建议(…)条。

各水务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用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增进工程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国家“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以及本市组织的第五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参加单位(    )个,参与(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