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白鹤镇2018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西霞浦等)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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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216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白鹤镇2018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西霞浦等)部分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0〕1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环境,原则同意周浦江部分岸段增设木桩护岸,并对桩号周C0+260西侧支河进行整治,共增加密排木桩护岸330.60米、箱涵1座、疏浚土方771.50立方米、绿化1132.32平方米等。

二、为确保岸后房屋建筑物稳定安全,考虑周边河道护岸整体协调,原则同意西霞浦、蒋浦港部分岸段增加密排木桩护岸211.20米、绿化626.90平方米等。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